在清帝遜位,袁世凱接任大總統之後,他想要自己當皇帝,卻因不獲得各方支持而取消。
隨後民國開始實質由各地軍閥統治,直到1928年底北伐結束,軍閥歸趨統一後,各方勢力
才漸漸歸到中央政府手上,但之後因為裁軍又引起中原大戰。
在1929~1937抗戰爆發之前,民國應該可以開始進行制憲的。比及在二戰結束的1945年就
開始立憲工作,1947就行憲,民國制憲似乎沒有那麼曠日廢時,為何不在1930年代趕快制
憲,搞個訓政時期呢?
關鍵字:五五憲草你怎麼會以為憲法真的只花兩年搞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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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çŸID真好)
2022-08-04 09:21:00內部不穩阿 還處於戰爭狀態美國也不是打完獨立戰爭馬上修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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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mikan (mikamikan)
2022-08-04 09:27:00最主要是政府體制部分搞不定,當時的中國到底該選擇怎麼樣的體制才適合,各方意見分歧,例如孫大砲等人就偏好總統制,但如果是基本權利部分,其實開國之初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就很先進的採用了直接保障,完全超越了同時期的威瑪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以及前清的欽定憲法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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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no (狗不理)
2022-08-04 09:29:00看其他國家修憲時,為了幾個字就能吵很多年,何況是新憲法,各個勢力一定吵翻天
實際上來說,各省的權力仍然掌握在各軍閥手中國府中央的公文命令不一定在各省有效力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2-08-04 12:30:00共產黨就多次反對修憲過,第二次國共內戰更是直白說就是國民政府開始修憲了,即便談判給了位置,這樣翻桌開打不幸的是以反對國民黨獨裁的共產黨打仗贏了,中土就推出由共產黨搭配八大側翼一黨專政憲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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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verno (狗不理)
2022-08-04 12:43:00跟某黨搞測驗一樣,兩套標準側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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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22-08-04 14:05:00反對修出不如他們意的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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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amikan (mikamikan)
2022-08-04 15:14:00間接保障和直接保障的差別,在於前者是基本權利的保障內涵必須透過立法者制定法律去形塑,人民才能行使,而後者則是認為基本權利人民生而享有,憲法基本權利清單只是確認具體範圍,人民不需要立法者制定法律即可行使,反而是立法者制定的法律必須在符合憲法的要求下才能限制相關權利
當時有訓政時期約法 各方有敦促國民政府盡早結束訓政並選舉國民大會制定憲法 但是種種導致國大與憲法難產
動員戡亂臨時條款、五五憲草都是憲法位階,都是制憲國民大會的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