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reLight (大文)》之銘言:
: 在近代民主選舉中的早期形式曾有財產投票制,也就是擁有一定財產的人才能投票,
: 台灣第一次的在日治時期的選舉也是有財產的人才能投票。好奇這個制度為何後來有
: 共識地被國際被淘汰掉,而且好像也沒有復辟過。
: 如果財產投票制捲土重來,比如達到中產階級的年收入才能投票,選擇領導階級,是
: 否就能避免民粹的問題,選出一個現實的政府。
: 如果有國家規定達到一定年收入就可以投票,甚至不用入籍,是否也能匯集全球精英
: 來此呢?
有產階級才有票,沒納稅的沒票
無產階級與城市遊民不能算是階級,甚至不能算是國民,鞋匠、裁縫、礦工才是階級
這些事情本來是世界大戰前的「常識」沒錯
有納稅才有票,有錢才有票,才是真正符合權利義務相對等的
因為只有夠有錢、產業夠大的人,才有擔負公共責任的能力
之所以變成普選制,是因為世界大戰的原因
世界大戰總動員了一國國界內的所有「人類」
城市遊民與無產階級因為對戰爭做出了巨大貢獻,因此只好把他們「升級」成「國民」
現代的普選制並不是理所當然的,基本上都是因為祖父輩投入戰爭爭取來的結果
是靠祖上庇蔭
現代公司制其實就是過去民主制的直接繼承
1.只有董事會成員才有票
2.票票不等值:股份愈多票愈多,或是愈有特別關鍵技術,票愈多
3.組織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 (國家理論上為國民所有,但委託首相總治理)
4.打工仔有公司資產一部分的使用權,但沒有公司的所有權(股份),所以沒有票
其實現代社會(西方世界)就是從無政府的國度裡演化出來的
中世紀之始,有私無公、有自治法團,無絕對政府
政府與市鎮都是自治法團(公司)的其中一種
所以最早政府的制度,就是現代公司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