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直接講結論
不論是財產投票制或學歷投票制終將導致弱勢族群的權益受到侵犯,甚至不被當成人看待
弱勢族群如果沒有政治權,那有錢人就可以肆無忌憚立法侵犯他們的權益
你說還有憲法在保障人權?!
那有錢人就直接修憲啊
弱勢族群因為不能投票,所以無法阻止
國會議員因為都是有錢人選出來的,肯定也是聽有錢人的話
最終結果就是有錢人可以隨意侵犯他人人權
接下來再立個法規定「弱勢族群」未經過有錢人推薦不得讀大學、碩博,直接堵死弱勢族群的升學之路
什麼,你說這違憲?
不好意思,憲法已經被修改了喔:)
認同財產投票制或學歷投票制的人請先回答,你們要如何阻止這些情況?
還是說這樣的社會就是你們所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