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又來了。
: 你的問題從以前到現在就一直是: 沒有把你的論點和限制定義清楚
: 本次討論,你的原始主張是︰「錢力等同於判斷力」
: 但是單就「怎樣才算有錢」,你的文章最初並沒有定義清楚,而被一些
: 網友質疑像是︰只算現金還是其他動產不動產都算進來等等。
: 然後「你直到現在才寫說要靠繳稅額」。你之前的文章寫了嗎? 沒有。
: 但即便是算稅收,你有沒有想過,「哪一種收稅制度或至少收稅理論」?
: 以美國為例,每年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式都可能不同咧。
然後呢?所以你沒去了解過不是嗎?否則你不會問
美國來說就是投票稅 ait有詳細解釋
至於我為什麼沒寫?那是基本常識阿先生
甚至可以說是台灣近代史之一,你怎麼會不知道呢?
: 亂寫。
: 某前面某篇文章已經寫過了,單就民主制度一詞,「哪種民主制度」?
: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那種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新加坡或非洲某國的?
完全看不懂,體問的前提是讓人看得懂
: 不好意思,這些你最初與後來自己補充的文章都沒提到,誰曉得你要用哪種?
: 何況就算用現行法,你拿總統府顧問和民選首長與代表(立委和議員)相提並論?
: 麻煩你去查清楚總統府顧問的權限有哪些再說嘴。
: 立法委員可以在立法院對中央政府官員質詢的時候咆嘯,總統府顧問呢?
可以直接對所有官員咆嘯,你也不想想他憑甚麼當上總統府顧問的?
: 特定領域? 哪些個領域?
: 突出貢獻? 怎樣判定突出?
: 麻煩別丟一堆「看起來很炫」,但是「你沒有清楚定義」的名詞。
任何領域
: 下面那些,麻煩你自己想想,推行的理論基礎在哪裡?
都是基本常識,不懂?自己去查台灣近代史
我已經很清楚的告訴你要查甚麼,敕任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