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嗷嗷,
有人多年都喜歡用一種語氣「我一切冷眼旁觀」
其實結論就是兩國論行不通。
(但我不會酸李蔡,因為那些都是臺灣人嘗試突破 China 併吞的努力,
即使理論建構不佳)
ROC 本來就是 China 國家法人格下面流亡到臺澎的政權,
ROC 本來就是 China 在 1949 年的國名,
ROC 來到臺灣本來就是想讓臺澎人變成堂堂正正的 Chinese。
但反正 ROC 實質上只是盟佔地臺澎的代管當局,
不管 ROC 國籍法怎麼改怎麼解釋,
臺澎人在國際法法理上也不是 Chinese 囉。
有人會說他只想討論 ROC 國籍法的沿革,
那我也話不多說,點到這裡就好了。
※ 引述《moslaa (良心台派+正義DPP支持者)》之銘言:
: 近日在其他板又看到中華民國之簡稱/縮稱/俗稱之討論,
: 我最喜歡這種嘴炮... 喔呀,我是說法理戰 XD
: 看眾人努力從隻字片語中努力建構自己的小世界,有趣有趣 ^_^
: 之前的進度是有人指出中華民國憲法並沒有說自己叫中國。
: 然後近日的進度是有人翻出國籍法裡面明指為中國。
: 但很快就又有人提出那是舊國籍法,新法跟憲法一樣並未指定中華民國的簡稱/縮稱/俗稱
: 我查了一下,重要資訊整理在下圖。
: https://i.imgur.com/2QwUycL.png
: 1. 舊國籍法是1929年制定,此後長達70年未有任何更動。
: 2. 從舊報紙資料庫來看,1980與1990年代,呼籲修法的聲音越來越常聽到,
: 但動機不是爭什麼中華民國是不是中國,所以要修改,
: 而是民間對外交流越來越多,造成兩大問題
: A. 舊國籍法以父系為主,
: 但當時越來越多母系是ROC,但嫁給外國人,子女因此不是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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