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市來說 用線上使用分區查詢就可以看出何種用地
但是要詳看分區使用說明 有些特例舉例來說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
(原屬第貳種商業區)
這個案例是可以當商三特使用 但原始容積仍是商二
早期北市商業地以商二和商四為主
為因應多變的商業需求 商二可以提升到商三特
第參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參種商業區使用)
(原屬第參種住宅區)
這個案例是當商三使用 但原始容積仍是住三
北市區馬路邊大樓很常見 早期都是住宅地 也是因應商業需求 增加登記業種
附帶提一下
北市以外的商業用地容積率和北市並不相同
如果沒記錯 高市有商五用地 容積率是840 愛河週邊不少就是商五用地
另外有些鄉鎮也沒細分商業地種類
住宅區(信義計畫特定專用區)
或(敦南特定專用區)
這種建地適用特定專用區的容積 會比住三高
建物謄本上會記載該筆建物使用用途 如商業用途或住家用
這和當時該建物向建管單位申請使用執照內容有關
不能只看原本這筆土地使用分區類別
商業地 不一定謄本上就記載商業用 或是住宅地就一定會記載住家用
建物還是以核發的建築使用執照為準
如果要變更 需向建管申請才可
有些一樓住家或店面把謄本調出來就會發現 有停車場的持份坪數
這是早期建商常用停車場名義把坪數灌水到一樓的手法 然後再外推
現在有些建商還是在用
其實這和當初建照使用內容牴觸 已經違法 但建管單位都草草收場
中古住辦混合大樓 若使用分區是住三 且用途記載是住家
但如前面所談 使用分區可適用商三業種登記
是可以申請公司執照
但是一旦商業登記 因為是營業用 所負擔的地價稅就增加
若有租金收入 10%租賃稅跑不掉
住宅大樓可公司登記 不見得好 通常行情也比純住低一點
另外大樓土地持份不高 是不是商業地 好像沒多加分
除非是40年以上老大樓 且屬商四用地 才有看頭
※ 引述《ysliang (役使風的精靈)》之銘言:
: 最近看到一間房屋的土地權狀上面註明是商業用地,
: 爬文只有看到討論工業住宅和一般住宅的差別,
: 想請問如果土地權狀上面不是住三而是商用,有什麼不妥嗎?
: 是否會有向工業住宅一樣的問題呢?
: 會有水電費率較高、地價稅、房屋稅較高、脫手不易,或其他問題嗎?
: 因為整棟樓都是住家,沒有看到公司行號,
: 所以應該不是住商混合的大樓,
: 問仲介是說因為可以另外申請作為商業用途,反而比一般住三用地好?
: 相關費率與稅率都跟一般住宅一樣,不知道是否真如仲介所言?
: 煩請知道的大大幫忙解惑,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