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高手解答~
因為我現在也正面臨這問題~
談定的價格為422萬
簽約時付100萬(6/29)
簽約後就可入住
直到12/7屋主滿2年可避奢侈稅後再完稅及交屋
請問該怎麼做才有保障到自已的權益??
謝謝~
代銷小姐說可於代書到,簽約時反設定~
請問這麼做就可以了嗎?
※ 引述《qi (iq)》之銘言:
今天去看一間房子.價格差不多談定
但仲介在我們出價時有談到.屋主是在99.6月購買
還有7個月才能辦理過戶.屆時要簽約的時候要請代書來做反設定
等到時間到了就在辦理過戶登記.(屋主無貸款)
因為尚未簽約.仲介大概解釋我也聽不是很懂.說代書會在詳細說明
但還是想說先了解一下比較安心.這樣對我們買方有什麼要注意的地方嗎
屋主也說這段時間我們都可以用房子.但我們會需要裝潢...
也怕萬一有問題.裝潢下去也拿不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