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台灣空屋數高 恐步西班牙後塵

作者: evangelew (uwe)   2012-06-21 13:06:04
※ 引述《InHouseBoy (仲~惡名昭彰~介)》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台灣空屋數高 恐步西班牙後塵
: 時間: Thu Jun 21 10:43:13 2012
: 好了~不要吵網站點閱率廣告了
:
: 只要告訴我
: 1.賣方房子過戶沒拿到錢我們公司按照合約價格賠償,賣方不用自行訴訟
: 2.買方買到凶宅,我們保證全額退款
:
: 這兩點是不是服務?這兩點如果是自行買賣,找不到兇手會不會哭哭??
: ※ 編輯: InHouseBoy 來自: 1.160.173.26 (06/21 12:00)
1.一般來說如果真的惡意隱埋兇宅此事實
即便自行買賣不會找不到兇手的
還是可以跟賣家進行官司訴訟
即便有委託仲介買賣
有糾紛無法解決時就可以不用打官司?
2.我不知道你是哪間房屋仲介
但我沒看過合約上會寫"買到凶宅就會保證全額退款"
這只是廣告標語而已
而且這會沒但書?
合約了不起是寫
"買到凶宅賠償最高至原價購入"
這兩句若是在合約
內容意思差很多吧
因為即便是真的買到凶宅,且買家官司打贏
通常也只是賠個原價金的一個比例左右吧
保證全額退款???
話說應該已經有房仲全額退款的例子吧
(不是賣家全額退款~~)
可以借參考一下嗎
作者: juichangkuo (..)   2012-06-21 13:08:00
合約真的要仔細看
作者: kutkin ( )   2012-06-21 13:12:00
退款還不是屋主退款,真不知房仲在廣告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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