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手上剛好有一個物件想出租 想請版上大大幫忙評估哪種方案為佳
物件基本資料 透天3f&4f(磚牆頂加) 北市中正大安區交界 信義路七米巷內
土地使用分區分別有兩筆地號(住二&商三) 距離捷運東門站步行約4min
3樓室內實際使用面積約15~7坪(包含增建部分) 原本3 4f是一起出租給家庭使用
無奈無電梯透天3+4f之租金行情比公寓還要差 (個人推測係室內坪數稍大致不受主租賃
客群1~2人之單身上班族或新婚夫妻青睞)
現欲將3f隔間並將4f分出來個別出租 請幫小弟評估何種方案為佳?
方案A:
3F改一房一廳 主攻仰賴公車捷運通勤之新婚小夫妻
4F作獨立套房 主攻單身上班族
方案B:
3F作出租辦公室 使用分區有商三應可作公司登記 隱憂為小坪數辦公室在該區是否好
出租?
4F改個人工作室 隱憂同樣為市場上這種物件是否好租?
方案C:
3F改一房之住辦 理由為上述AB方案之折衷
4F工作室 or 小套房都可
以上三種方案請版友們批評指教 如有更好方案也請不吝指導
ps:本文不涉及出租出售 請勿來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