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zulito (冬天就是要過冬)
2013-03-07 13:04:19大家好,小弟有一個持分土地的問題想上來請教大家
小弟父親在鄉下有一塊土地,看了謄本之後才知道是持分的
而且權利部分滿有限的,因為現況使用上
我們是確實使用某一塊區域範圍,並沒有真的從事經濟活動
或許也是這樣才相安無事。
該地的謄本(有兩本)摘要如下:
第一本:
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
XX鎮XX段1037-0000地號
地目:旱 面積:5880.81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山坡地保育區 使用地類別:暫未編定
土地所有權部:
小弟父親
權力範圍:7000分之989
其他所有權人7位(其一為國有財產局{接管})
第二本
土地登記第二類謄本
XX鎮XX段1035-0000地號
地目:旱 面積:10558.53平方公尺 使用分區:(空白) 使用地類別:(空白)
土地所有權部:
小弟父親
權力範圍:7000分之989
其他所有權人7位(其一為國有財產局{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