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qj (黑貓)》之銘言:
: 我的狀況比較特殊,不知能不能在這裡問
: 如有不妥,再請板主告知刪除
: 過程是這樣的
: 我購買預售屋->結婚
: ->去建商那簽一紙約定,此屋將以兩人共同持有方式登記
: ->鬧翻我打算離婚->老婆擺爛不放棄房屋權益
: 這房子所有費用都由我出,合約也只有我簽名,
: 現在只多了一紙約定,就算我有所有繳滙款證明,
: 但建商不願直接廢棄那紙約定,希望我和老婆自行協調,
: 不過她己完全跟我切斷聯繫管道。
: 目前預售屋預計在今年六月前對保交屋
: 但我已不可能接受兩人共同持有這房子
: 請問在房屋款我一人獨資,且絕大多數都在婚前支付的
: 要單方面請求建商廢棄那紙約定,是否有什麼法律風險?
: 先謝過有經驗或相關知識能回答的網友~
: 順便勸世一下,再愛對方,也不要共同持有房子Orz
再來討論一下我的狀況,看看有無版友有不錯的建議或經驗分享
和律師討論過,無法解除我老婆對這合約一半的權利義務,
協議書如下圖,甲方是我
http://ppt.cc/vx2o
後來律師建議:
1,因為建商使用執照取得日,已超過合約訂的日期,可以依合約要求解約。
2,寄存證信函要求解約,並要求建商賠償違約金。
問律師只我有單方面要求解約可行嗎?
律師說有爭議,但我仍必須這麼做,若能解除掉我的部分也行。
然後我跟建商說我要依合約主張建商違約並解約,
建商只說那錢是一人退一半。
看來只能先拿一半的錢,再跟她打官司要回其他的錢了吧
對了,她是完全擺爛的狀況,無法溝通或做任何協議,
威脅利誘都沒用,我已經跟她說房子賣了,賺的錢歸她(可賺10~15%),也不理。
建商打電話請她出面,她回應說違約錢都被建商沒收沒關係。
(因為她無理取鬧起來,會做損人不利已的事,才會鬧至毀掉婚姻)
所以不用建議我跟她協調了...
我只能單方面的處理這房子的事。
目前也還沒對保,我問建商:
「能不能我自己對保,名字登記我就行,反正協議書又沒寫登記誰」
建商不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