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eReal (Be Real)》之銘言:
: 這陣子常看一棟大樓
: 結果家人和仲介聊天的時候
: 管理員私下給我屋主電話
: 想知道這樣成交的話會有什麼風險
房仲很忙的,哪有空跟你跑法院
會被告都是太囂張,已經簽要約書,斡旋,才去跟屋主私下交易,這種的當然會被告
一般出來看屋根本不會留基本資料,上法院能拿出來的證據只是那只電話號碼
除非房仲手機還有錄音存檔一兩個月,否則能證明什麼 ??
難道還會去調路口監視器不成 ??
房仲很忙的,一天到晚跑房子,哪有空理你,除非你太囂張,不誇張,不然沒人理你的
另外 mobile01 案例是已經簽了要約書,這種的當然會被告
如果房仲跟你只是帶看,那你只有道義上的問題,並非一定要跟帶看的房仲買
有的屋主賣屋像撒網一樣
聯絡五六家仲介 + 警衛 + 去公告欄貼公告 + ptt + 591
如果帶看就要跟房仲買,那警衛帶看是不是就一定要跟警衛買 ??
其實你只是經由不一樣的管道買到這房子而已
好了就這樣,擋人財路少說一點
順便問一下,管理員給電話成交的話,紅包行情要包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