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人提到,買不起沒關係,租也可以
這也沒錯,但是你要給人家租的安穩的保障阿
我想很多人租屋族都遇過,租一個地方租了兩三年,甚至五六年
結果屋主把房屋賣掉,然後叫你搬家,給你兩個月甚至機車一點一個月時間處理
或者屋主的小孩想要住.......
這就是租屋族的悲哀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人不想租想要買
如果你的房屋政策可以做到,有非常多的房屋出租,便宜,而且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你想裝潢想提昇自己的生活品質在一定限度內可以抵房租
我看根本很多人不想買房子了吧
我老家爸媽住的是政府蓋的12樓商辦+公寓
我們買的是地上物使用權(好像是70年),這在某種意義上等於是租
室內大概四十幾坪,有10幾坪的空中花園,還有可以便宜租的車位,才賣你三百多萬
他帶來的就是安穩的生活,至少我爸媽有生之年都不用煩惱居住的問題
這就是所謂的居住正義阿
政府會做不到嗎? 根本只是不想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