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pple2006 (claire)》之銘言:
: 想請問有經驗的人
: 若我們明天談好價格要買了 是不是當場要付訂金?
: 那對方應該給我們甚麼憑據表示拿到訂金了?
: 如果之後雙方有一方違約
: 有甚麼憑據可以保障? 也是罰兩倍嗎?
: 另外一個問題是 之後找代書是雙方各找一個嗎?
: 此外還有甚麼該注意的嗎?
: 這是我跟先生第一次買房..蠻多不懂的事,有些緊張..
: 請各位賜教..感恩!
訂金收據
茲收到XXX小姐之訂金新台幣xx萬元整,本人同意出售xx市xx區xx路xx號x樓之房地,
以買賣總價新台幣XX萬元整出售賣予XXX小姐,雙方約定中華民國102年10月12日辦理
買賣合約之簽約,簽約時買方需給付賣方新台幣xx萬元整做為簽約用印之買賣價
款,其完稅款為新台幣xx萬元整,尾款為新台幣xx萬元整,屆時,雙方如有違約時,
買方違約,則訂金由賣方沒收不得有任何異議,賣方違約時需將訂金雙倍返還予買方,
做為違約賠償之違約金。並且,雙方同意委由買方尋找具有合格地政士證書的代書
辦理簽約。以上內容唯恐雙方口說無憑,特立此據。本據壹式兩份,分別交由買賣
雙方保管。
買方姓名: (蓋章)
買方身份證字號:
買方地址:
買方電話:
買方手機號碼:
賣方姓名: (蓋章)
賣方身份證字號:
賣方地址:
賣方電話:
賣方手機號碼:
中華民國102年 月 日
買賣雙方應負擔費用項目一覽表
賣方部分:
1.土地增值稅(依照稅捐機關規定)
2.地價稅(於交屋日依照實際使用比例分算)
3.房屋稅(於交屋日依照實際使用比例分算)
4.水費、電費、瓦斯費、社區大樓管理費等雜項費用(於交屋日依照實際使用比例分算)
5.財產交易所得稅
買方部分:
1.印花稅(依照稅捐機關規定)
2.契稅(依照稅捐機關規定)
3.登記規費,依照地政士作業收費標準收取
4.代書費:依照地政士作業收費標準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