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是台灣消費者保護意識越來越強吧
老實說奢侈稅跟代書還有仲介根本無關
房子不是用來短期買賣炒作用的
你買了要短買短賣賺價差,那是你的行為
被課稅也是應該的
為何要代書跟仲介賠??????
我看法是
仲介跟代書根本不知道你個人名下資產狀況
有沒有第二間房子
或是與這筆買賣以外的任何不動產
不論持有比例多寡
你中間有沒有出租營利也沒人知道
只有你本身知道.....
不過仲介跟代書都會提醒
確定沒有奢侈稅有符合自用條款
本人及配偶還有未成年子女只有這戶???
簽約當下代書也會看身分證確定你戶籍有沒有進去
但是出租營利就不知道了
不說出包自己扛.....
不管再怎樣提醒總有人會中獎......
中獎就乖乖繳稅吧
誰叫你要炒房
※ 引述《gadacha (卡打車)》之銘言:
: 1.來源連結:
: http://ppt.cc/14KD
: 2.內容:
: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洪姓女子出售房產現賺80萬元,卻因購入未滿
: 2年遭課奢侈稅72萬元,她認為代書未告知正確訊息,提告求償72萬餘元;新北地院法官
: 認為,代書疏失,洪女也有3分之1責任,判代書賠48萬餘元。
: 判決書指出,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若持有房屋未滿2年欲出售又想免稅,
: 必須辦理登記為自用住宅使用,且持有期間無出租事實;洪女主張,前年5月她花402萬元
: 買下泰山區一間公寓,隔年以482萬餘元售出。
: 洪女指出,她因購屋未滿2年,恐有奢侈稅問題,賣屋簽約時,她特地詢問代書,對方既
: 未告知房地有出租須繳納奢侈稅,也沒說自用住宅免除奢侈稅,必須在簽訂買賣契約前辦
: 妥自用住宅,害她遭課72萬餘元奢侈稅。
: 代書吳女全盤否認指控,並指洪女簽約前告知名下只有一間房子,也沒提及有出租事實;
: 不過,法官認定,吳女當時已得知洪女持有房屋未滿2年,也可從不動產說明書上記載,
: 得知房屋有出租事實,代書卻未盡責告知正確訊息,需負起責任。
: 3.心得或感想:
: 賣個房子賺80萬會過份嗎 居然被課72萬的稅 只賺8萬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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