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第一次在板上發文 就是發"糾紛文"
該公司一再強調 "信任帶來新幸福"
我遇到的卻是 信任帶來
"我會請我們公司法務人員跟您聯絡"
希望小弟的經歷可以供大家作為借鏡
慎選房仲真的很重要....
事情是這樣的
上個月小弟跟太太透過房仲 在木柵區買了一間12年的中古屋
這個月準備要搬入 因為要裝潢 把原本鋪在臥室的木制地板拆開後
"天啊 木制地板的底下因為受潮已經都爛光光了"
進一步請師父來看 才發現臥室的柱子有漏水的現象
(為什麼購買前沒發現 請看下文)
當下真的是晴天霹靂 沒想到 自己會遇到這種事
立即請房仲來現場查看 並聯絡前屋主請他說明原因
前屋主的說法:
今年二月有請 B&Q 來施工過防水處理 (所以當下我們根本看不出來有漏)
賣屋前也有告知房仲
房仲的說法:
我沒聽到 我不知道有漏過水
......................
我不曉得屋況報告上的無漏水 是誰寫的
出了事 就說我不知道 我不了解
那 該公司的屋況報告都是隨便寫寫的囉??
講到最後 竟然還跟我說
那我請我們家法務人員跟您聯絡好了
後續有什麼問題 請你跟它說
原來 信任帶來的就是 請找法務人員處理.........
小弟想了解的是
除了 找 "消保官申訴" + "總公司申訴" + "寄發存證信函"外
我還能有什麼辦法可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除了 房屋的修繕費用 跟 房屋價值的減損 外
我還能要求那些方面的賠償呢?
請板上好心的大大開示一下小弟 下一步該怎麼做才好 感謝
也謝謝大家花時間把文章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