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非常不合理
麗如假設我買賣房子賺了500萬 可是放了10年
那實際上這一段時間我每年賺50萬
那應該要用50萬的稅率制度去規劃
而不是應該用500萬的稅率去規劃
我又不是在一年內賺了如此多錢
※ 引述《shhsu (shhsu)》之銘言:
: 1.來源連結:聯合新聞網
: http://money.udn.com/mag/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304818
: 2.內容:
: 實價查稅 一般住宅也難逃
: 2014/03/09
: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 財政部近來擴大不動產交易查稅動作,不只大台北嚴查,桃園、中南部也
: 有愈來愈多人遭到查稅,不只豪宅被查,這幾年民眾出售一般住宅,若屋
: 齡較新或賣價較高,很多人也都被查。現況顯示,「實價查稅」已全面啟
: 動。
: 由於稅捐稽徵法規定不動產交易申報所得,核課期間為5年(不當逃漏稅則
: 為7年),因此4、5年前有賣房子,並以房屋評定現值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的
: 人,由於追稅期間即將到期,近來被查的情況最普遍,也最常收到補稅通
: 知。
: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央行、財政部近來頻頻對豪宅出手,祭
: 出信用管制、新版豪宅稅等措施,讓很多民眾以為只有大台北、豪宅才會
: 被查稅,實際上,現在不只台北,五都都在查,桃竹地區近年房價飛漲,
: 查稅也很密集。
: 桃園開業地政士、萬能科技大學營建科技系兼任講師王春木說,一位桃園
: 民眾兩三年前賣掉一間3300萬元房子,因總價較高,遭國稅局鎖定查稅。
: 國稅局並未掌握該位民眾取得的成本, 但認為他以房屋評定現值170萬元
: 乘上所得標準14%,僅申報所得約24萬元, 顯不相當,要求補報,最後所
: 得補報至200萬元。以綜所稅最高級距40%來算, 所得24萬元只要繳9.6萬
: 元,但200萬元則需繳80萬元,暴增8倍。
: 不只高總價住宅被查,陳俊宏表示,有一客戶多年前賣掉土城一間房子,
: 總價1000多萬元,日前也收到國稅局來函,要求必須依實價申報,不能採
: 用房屋評定現值、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方式,由於該民眾取得成本已被掌握
: ,最後也只好補稅。
: 台灣房屋、住商不動產表示,台中、高雄近來都有很多補稅案例,高雄市
: 有一民眾之前以房屋評定現值370萬元之20%計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約74
: 萬元,但國稅局查得他97年間實際係以2600萬元向建設公司購得,後來以
: 總價2850萬元出售,實際獲利250萬,扣除相關費用後, 認定房屋財產交
: 易所得約115萬元,短報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約40萬餘元, 最後遭補稅及
: 送罰。
: 第一建經總經理謝萬雄表示,雖然法律規定實價登錄資料不能作為課稅依
: 據,但實價揭露後,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國稅局人員只要上網就可得
: 知哪些房子買賣,再查申報所得資料,然後再比對之前向建商取得的售屋
: 資料,只要在電腦敲敲打打,就可查出民眾是不是應該實價報稅,一個都
: 逃不掉。
: 房仲業表示,近來不少屋主收到國稅局行文調查以多少錢買進房子,就是
: 國稅局在查前一手屋主的交易稅,並以此作為依據要求實價補稅。
: 閱報秘書/實價查稅
: 民眾售屋所得必須併入綜所稅申報,所得金額計算方式有兩種,一是以交
: 易金額減掉當初買價及仲介費用等成本後,以房屋部份獲利金額申報;另
: 一則是如無法提出成本証明文件,以房屋評定現值加乘財政部核定的所得
: 標準比率,計算所得金額後,併入綜所稅申報。
: 因於房屋評定現值申報,所得金額大多遠低於實際獲利金額申報,因此多
: 數民眾都採用第二種方式申報;國稅局近來則是取得售屋人原始成本,再
: 要求納稅人改以實際獲利金額申報,即為實價查稅。
: 3.心得或感想:
: 新聞有附《高雄實價查稅案例》圖,請按網址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