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實價查稅 一般住宅也難逃

作者: IkiHayashi (壹崎)   2014-03-09 20:37:30
這非常不合理
麗如假設我買賣房子賺了500萬 可是放了10年
那實際上這一段時間我每年賺50萬
那應該要用50萬的稅率制度去規劃
而不是應該用500萬的稅率去規劃
我又不是在一年內賺了如此多錢
※ 引述《shhsu (shhsu)》之銘言:
: 1.來源連結:聯合新聞網
: http://money.udn.com/mag/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304818
: 2.內容:
: 實價查稅 一般住宅也難逃
: 2014/03/09
: 【聯合晚報╱記者游智文╱台北報導】
: 財政部近來擴大不動產交易查稅動作,不只大台北嚴查,桃園、中南部也
: 有愈來愈多人遭到查稅,不只豪宅被查,這幾年民眾出售一般住宅,若屋
: 齡較新或賣價較高,很多人也都被查。現況顯示,「實價查稅」已全面啟
: 動。
: 由於稅捐稽徵法規定不動產交易申報所得,核課期間為5年(不當逃漏稅則
: 為7年),因此4、5年前有賣房子,並以房屋評定現值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的
: 人,由於追稅期間即將到期,近來被查的情況最普遍,也最常收到補稅通
: 知。
: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央行、財政部近來頻頻對豪宅出手,祭
: 出信用管制、新版豪宅稅等措施,讓很多民眾以為只有大台北、豪宅才會
: 被查稅,實際上,現在不只台北,五都都在查,桃竹地區近年房價飛漲,
: 查稅也很密集。
: 桃園開業地政士、萬能科技大學營建科技系兼任講師王春木說,一位桃園
: 民眾兩三年前賣掉一間3300萬元房子,因總價較高,遭國稅局鎖定查稅。
: 國稅局並未掌握該位民眾取得的成本, 但認為他以房屋評定現值170萬元
: 乘上所得標準14%,僅申報所得約24萬元, 顯不相當,要求補報,最後所
: 得補報至200萬元。以綜所稅最高級距40%來算, 所得24萬元只要繳9.6萬
: 元,但200萬元則需繳80萬元,暴增8倍。
: 不只高總價住宅被查,陳俊宏表示,有一客戶多年前賣掉土城一間房子,
: 總價1000多萬元,日前也收到國稅局來函,要求必須依實價申報,不能採
: 用房屋評定現值、財產交易所得標準方式,由於該民眾取得成本已被掌握
: ,最後也只好補稅。
: 台灣房屋、住商不動產表示,台中、高雄近來都有很多補稅案例,高雄市
: 有一民眾之前以房屋評定現值370萬元之20%計算,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約74
: 萬元,但國稅局查得他97年間實際係以2600萬元向建設公司購得,後來以
: 總價2850萬元出售,實際獲利250萬,扣除相關費用後, 認定房屋財產交
: 易所得約115萬元,短報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約40萬餘元, 最後遭補稅及
: 送罰。
: 第一建經總經理謝萬雄表示,雖然法律規定實價登錄資料不能作為課稅依
: 據,但實價揭露後,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國稅局人員只要上網就可得
: 知哪些房子買賣,再查申報所得資料,然後再比對之前向建商取得的售屋
: 資料,只要在電腦敲敲打打,就可查出民眾是不是應該實價報稅,一個都
: 逃不掉。
: 房仲業表示,近來不少屋主收到國稅局行文調查以多少錢買進房子,就是
: 國稅局在查前一手屋主的交易稅,並以此作為依據要求實價補稅。
: 閱報秘書/實價查稅
: 民眾售屋所得必須併入綜所稅申報,所得金額計算方式有兩種,一是以交
: 易金額減掉當初買價及仲介費用等成本後,以房屋部份獲利金額申報;另
: 一則是如無法提出成本証明文件,以房屋評定現值加乘財政部核定的所得
: 標準比率,計算所得金額後,併入綜所稅申報。
: 因於房屋評定現值申報,所得金額大多遠低於實際獲利金額申報,因此多
: 數民眾都採用第二種方式申報;國稅局近來則是取得售屋人原始成本,再
: 要求納稅人改以實際獲利金額申報,即為實價查稅。
: 3.心得或感想:
: 新聞有附《高雄實價查稅案例》圖,請按網址參考。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3-09 20:38:00
你知道什麼是居住正義嗎?
作者: seedhorse (對不起)   2014-03-09 20:42:00
這麼說好像又有點道理 不過居住正義的前提下...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3-09 20:47:00
居住正義壓倒一切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3-09 20:54:00
但是更應該注意平等原則吧 應視持有時間長短來課稅 不然為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3-09 20:55:00
了所謂居住正義的奢侈稅為何要定訂持有時間
作者: zebirlin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3-09 20:55:00
那一個人在一家公司工作10年 年薪都在稅率20%以下
作者: zebirlin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3-09 20:56:00
結果今年表現傑出 公司發了一筆獎金讓他變成稅率30%級距
作者: zebirlin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4-03-09 20:57:00
他可以說這筆獎金應該要分成10年來攤,所以還是要用20%報你覺得這樣的邏輯通嗎?
作者: Petersen (遜咖)   2014-03-09 21:00:00
不太一樣耶 通常公司發獎金是以當年度的績效和純益來發不會累積個十年才一次發給你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3-09 21:00:00
可以轉去TAX版,那裡的人比較專業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3-09 21:01:00
這是不同事件 一般公司的獎金大部分是月、季、半年、年來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3-09 21:02:00
發放 與房屋之持有不同
作者: shhsu (shhsu)   2014-03-09 21:06:00
照你的邏輯,用50萬計算,那其他450萬呢O.O?
作者: fytnship (<( ̄︶ ̄)>)   2014-03-09 21:08:00
這稅的原意不就是這樣 它希望你別在上面賺錢甚至頻繁買賣
作者: reno (哇啊 長不高了)   2014-03-09 21:10:00
不要賣就好了啊 大家不都是自住嗎?
作者: MJdavid (我剛出社會)   2014-03-09 21:11:00
三十年賣一次不算頻繁吧 @@
作者: uxux (圓蹼)   2014-03-09 21:12:00
盯估支買股票買十年了,公司每年都虧錢,每年都沒配息,突然發明新東西大賺突然配很多,光配息就幾百萬加上二代健保,這樣可以分十年攤還嗎?房產商品持有時有漲有跌,處分當下就要扣稅,美國投資就是這樣玩的。除非買進持有就沒資本利得稅。跟居住正義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welovee   2014-03-09 21:13:00
稅的精神比較偏向現金基礎計算,在成交時利益實現予以課徴
作者: welovee   2014-03-09 21:15:00
再說樓主用十年平均算也不盡合理,平均的理論基礎是什麼?
作者: predominant (predominant)   2014-03-09 21:19:00
對政府來說課稅方式太複雜 一次認列簡單多了
作者: predominant (predominant)   2014-03-09 21:22:00
跟營建股以完工方式認列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3-09 21:23:00
怕繳稅很簡單 用你10年前成本價賣 不要有獲利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03-09 21:24:00
或者是賠錢賣 就不會有這筆財產交易所得
作者: jasonmoon (殭屍葛格)   2014-03-09 21:42:00
這是資本利得的概念
作者: GOGOPIG0126 (我用捉迷藏捉住你)   2014-03-09 21:42:00
那現在每年都給你預收50萬房屋所得收入啊 你分十年繳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14-03-09 21:50:00
我想到一個辦法 把所有權分10年慢慢移轉可行嗎?每次轉1/10~
作者: fwfly (大笨蛋... )   2014-03-09 22:10:00
緊張什麼?
作者: mazinger   2014-03-09 22:44:00
我想政府就是要你不要佔著毛坑吧
作者: pipiann (成立油改會~~監督中油)   2014-03-09 22:52:00
其實孫文的說法是 漲價歸公 現在只有給你扣稅 算好的
作者: luckyodi (友佳)   2014-03-10 00:00:00
為了居住正義 多擔當點 就當你是正義的一方就好
作者: deitly (一萬光年的愛情)   2014-03-10 00:01:00
說三十年前買的跟現在賣的價格一樣可以不? 反正沒實價登錄
作者: pipiball (屁屁)   2014-03-10 00:59:00
還要再考慮十年後通膨 十年前的100萬跟現在100萬差很多
作者: pipiball (屁屁)   2014-03-10 01:00:00
政府通膨都不用算 直接用買跟賣中間價差來跟你計稅這一點也是相當不合理
作者: Cervelo1995 (........)   2014-03-10 01:18:00
那有人活了幾十年, 中一次樂透是不是也該這麼算?
作者: IkiHayashi (壹崎)   2014-03-10 01:34:00
樂透稅率是分開算的
作者: top99 (eric游泳)   2014-03-10 01:40:00
假定三十年賺三十萬。。一年才一萬、、再扣通澎
作者: Iamjkc (萬年死會)   2014-03-10 08:38:00
左手賣右手 每年漲50賣就好了啊 科科
作者: shonbn   2014-03-10 17:01:00
你才知道為啥繳稅的時候會很痛 多年好不容易才一年有大賺看到所得級距一跳..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