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fkk3 (-κ-)》之銘言:
: 借標題問 因為推文沒人理我QQ
: 房仲傳真來一張只有寫仲介費的單子,他們店長也沒審
: 這樣我簽了還能再談仲介費嗎...因為服務實在是有點爛
: 詳述一下情況是:
: 第一次看房 看了三間房
: 房仲一直說 房子很好很便宜叫我們趕快下斡 服務費1%
: 下完斡過兩天就說成交 但對方不願付服務費
: 所以要我付服務費共 2%再加13000(我忘了為什麼這樣算)
: 然後就傳真叫我趕快簽一簽回傳給他
: 因為有請教過一些朋友覺得房價還算OK 也沒多想就簽一簽回傳
: 但是事後有些對方產權問題拖了兩個月還沒交屋
: 賣方是有道歉
: 但是房仲對方還沒理清這些狀況的時候就把這間房子拿來賣
: 雖然我可以等 但是等的很不開心
: 向這樣子狀況服務費還可以在談嗎 還是就咬定是當初簽的那張約了?
請教一下
如果今天斡旋單寫說仲介費2%
後來在議價過程中
因為屋主態度很硬
所以仲介在私底下提出用買方仲介費補進去
最後有成交
雖然原斡旋單沒有更改
但是簽買賣契約書時也沒有簽新的仲介費協議書
後來我查到同社區在過去幾個月有兩筆成交
但是仲介說最近社區沒有成交
(因為案件比較特殊,因此無法在實價登錄查到)
我可否用上述兩點來討價還價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