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屋稅是假的,騙騙不懂沒錢的人。
只要把房子轉到兒女名下,就沒事了。
漁民:條文有規定直屬親屬也算阿!
別太天真,條文有規定不代表有人會去抓
讓我們看看政府的奢侈稅:
第 5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一、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
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二、符合前款規定之所有權人或其配偶購買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致共持有
二戶房地,自完成新房地移轉登記之日起算一年內出售原房地,或因
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出售新房地,且出售後仍符
合前款規定者。
三、銷售與各級政府或各級政府銷售者。
四、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者。
五、依都市計畫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尚未被徵收前移轉者。
六、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
七、營業人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者。
八、依強制執行法、行政執行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強制拍賣者。
九、依銀行法第七十六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處分,或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命
令處分者。
十、所有權人以其自住房地拆除改建或與營業人合建分屋銷售者。
十一、銷售依都市更新條例以權利變換方式實施都市更新分配取得更新後
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者。
哇,第一條就規定直系的也要算耶,政府真是太聰明伶俐了,
可惜你可以去問投資客,現在只要不是掛在同一個人名下政府根本沒在抓的,
所以才會有人以為是一人一單位的錯覺,其實政府規定的是一戶一單位,
但沒人抓,所以,根本沒屁用,
空屋稅搞這招也是一樣結果,
三分鐘到了,空軍們,你們做了個美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