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ckevo (幸福)
2014-09-13 20:28:411.來源連結: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property/20140822/36037969/
http://ppt.cc/BULs
2.內容:
【洪安怡╱台北報導】房仲球員兼裁判爭議再添一樁,高雄屋主王先生向《蘋果》投訴,
指今年5月委由住商不動產銷售1戶房屋,交屋後才發現買方是當初負責銷售的業務人員妻
子,質疑業者收取4%服務費,卻多次要求降價,罔顧賣方權益。
住在台南的王先生說,今年4月要出售高雄左營區光興街某大樓住家,委由鄰居住商不動
產高雄愛河加盟店副店長袁雅民銷售,坪數38.5坪,底價380萬元,每坪9.8萬元,5月以
370萬元成交,每坪9.6萬元,袁雅民收取4%服務費14.8萬元,但交屋過戶才發現,原來買
方戴小姐竟是袁的妻子。
作者:
ssiou (科科~~)
2014-09-13 20:33:00版上這兩間的業務不少,一案叫特例,多案就叫企業文化
住商不動產 筆記便宜吃貨 再高價轉手 井噴!翻倍賺原來是這樣賺的屋主要去外地工作 想說把房子處理掉屋況還不錯 重點是地段好不推薦買新房歐 因為會折舊啊 老房子就沒折舊的問題以前蓋房子 工法比較實在 所以結構體很好
糖果哥終於懂了~~給你一個讚!!另外 新房不是不推薦喔~~~是價格太高 折舊損失大
你不是明天還要帶人看房?不要理我 我是無聊的認真就輸了 快去睡吧
我一天只要睡4-5個小時 台南早餐補充體力 讚開元路虱目魚~如果早上五點半爬的起來 魚腸大推
重點是...屋主的成交價不一定"高"於底價 (筆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