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張淳淳有告知,有人在屋內自殺送醫才死亡,依仲介認知,這也是凶宅。
所以,她已告知凶宅,唯一認知不同在於,屋內死亡或送醫死亡。
法官會如何判或是減輕來判,或依未告知來判
有法律專家可以解答嗎
※ 引述《amaisar (kristy :D)》之銘言:
: 舞蹈老師兼地產達人張淳淳隱瞞房屋資訊出售凶宅,遭檢方依詐欺罪起訴,最重可處五年
: 徒刑。
: 據「蘋果日報」報導,原是知名舞蹈教師,後跨足房地產成為達人的張淳淳,2006年間花
: 費650萬元,以胞姊名義向李姓女子買下民生東路一戶住宅,買屋後發現曾有女子在屋內
: 燒炭自殺,以該屋是凶宅向李女提告,官司最後以和解收場。
: 張淳淳在2011年以1170萬元轉賣林姓男子及連姓女子,林、連兩人隔年再以1380萬元轉賣
: 賴姓男子,之後賴男欲再轉手,委託房仲售屋時被告知該住宅為凶宅,憤而提告。
: 據報導,張淳淳出庭時否認隱瞞屋況,但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張淳淳售屋給林姓男子時,
: 謊稱燒炭死者是送醫後才死亡,房屋不是凶宅。但在調閱相關卷宗後發現,燒炭者確實是
: 死在屋內,根本未送醫,再加上張淳淳對原屋主李姓女子提告凶宅官司後又和解,認定張
: 淳淳隱瞞凶宅屋況,依詐欺罪起訴。
: 張淳淳現年51歲,曾經是歌手李玟、女子團體SHE的專任舞蹈老師,也是運動商品公司、
: 出版社老闆,又跨足房地產成為房地產達人,還出版過「張淳淳教你三十萬買屋當富豪」
: 。2010年張淳淳因抽脂感染罕病「非結核分枝桿菌」,導致全身多處化膿潰爛,住院400
: 天,張淳淳在鬼門關前走一遭後,大嘆「人生賺那麼多錢,結果只是讓你住頭等病房。」
: http://tinyurl.com/nfsl35f
: 心得 : 人生賺那麼多錢,結果只是讓你住頭等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