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1100萬買店面 竟是殘障車位

作者: flylee (牛轉乾坤)   2015-06-14 00:58:07
※ 引述《amaisar (阿!麥煞)》之銘言:
: (請勿轉載非新聞網站之新聞,否則視為廣告處理,內文須包含新聞作者及日期)
: 內文:
: 店面成殘障車位!曾姓男子前年花費1100萬元購買中和區忠孝街15.5坪1樓店面,店面去
: 年交屋,曾男今年4月卻收到工務局來文,指店面為殘障車位,曾男無奈感嘆,「辛苦20
: 年的積蓄卻買了停車位!」建商回應,購買時已告知買方,將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建商、買家、工務局都知道,
只是都想等到被檢舉時再處理,
其實政府應該要修法,
建商在交屋時要提撥一筆押金給政府,
如果社區的開放空間、公設、停車位沒有違規使用,
那每年會還回一部分押金給管委會
十年後還回全部押金
這樣管委會就會變成社區的督導者
不會有建商二次施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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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在台灣,這種得罪民眾,得罪建商的法律,很難通過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5-06-14 01:26:00
北市目前對工業地有類似這麼做的措施。不過是沒有違規(改工業住宅)的話,押金退還建商
作者: cka   2015-06-14 04:12:00
怎麼想都覺得奇怪..那買家如果知道是殘障車位..會花1千萬買
作者: deathsman (短歌熱酒蝴蝶舞)   2015-06-14 10:41:00
不管有沒有告知啦 契約有寫不是殘障車位就沒救啦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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