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
為防止業者變相使用,營建署表示,工業用地未來不能再以「一般商業設施」名義,申請
建築執照。
內政部今通過「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修正草案,修正乙種工業區內,非工業使用
的土地面積比率最多只能20%,並限縮容許使用項目,將「一般商業設施」刪除。
營建署表示,目前許多工業用地,都以一般商業設施的名義申請建照,但實際上都變相使
用,不過,考量工業區周邊和工業發展有關的設施,像金融機構、大型會展中心及旅館等
有其必要性,土地面積若不超過工業區總面積20%仍可設立。
營建署中部辦公室科長李守仁指出,原本工業區內,一般商業設施土地比例30%,公共服
務及公用事業設施的土地比例20%,目前則將一般零售業、一般服務業跟餐飲業、一般事
務所跟自由職業事務所等一般商業設施刪除,其餘歸類為和工業發展有關的公共服務事業
設施。(鄭婷方/台北報導)
連結:
http://tinyurl.com/o3hz7ws
其他: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N)
2015-07-31 08:47:00工業地價崩///XD不過應該會刺激市區內工業地重劃.
這是收縮13年前放寬法規,當時怕土地荒廢將商業使用開放到50%,一開始還正常.產業區出現更多便利商店和銀行,更方便了但後來房價高漲就變質,開始蓋假商辦住宅現在事務所,零售,餐飲等是全砍.不許申請
作者: beeboy (beeboy) 2015-07-31 09:44:00
讚!住商價格上揚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所以六都除外嗎?
作者:
F0r (ㄈㄓ小四)
2015-07-31 10:21:00讚!現存工業宅要噴了!稀有!賣一戶少一戶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15-07-31 10:59:00
坐看工業用地售價打回原形
作者:
visa9527 (高級伴讀士官長)
2015-07-31 11:16:00所以內科那種特賣會跟異國餐飲店會消失嗎?還是餐廳會改用"食品工廠"的方式來經營啊
量販和旅館還是可以,餐廳塞進去就好工業地土地用途縮限=土地價值下滑現有工業宅多少也是有影響,因為土地持分自住要考慮住一輩子的,未來重建只能捐地和捐公設走工業地都更,轉成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