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sca (hi)》之銘言:
: 張盛和:房價所得比 7-8倍才合理
: http://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2531462740.html
: 最新房價所得比
: 全國:8.69倍 桃園:7.9 台中:8.83 台南:6.8 高雄:7.91.
: http://tinyurl.com/h2erawv
: 我還是不厭其煩的告訴版上各位 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高屏宜花東的版友們
: 財政部長認證 房價所得比 雙北以外 都很合理=.=!!
: 不要在被版上的台北新聞 台北言論迷惑了
: 你如果今天不住在雙北 你的房價根本一點都不會不合理 趕快醒醒!!
個人也是支持 不一定要住雙北.
不過 這個房價所得比 又犯了一個 "父母平均有1個睪丸" 的謬誤.
今天如果是討論 高於平均所得的族群
那還真的不用替他們擔心太多.
一般而言 因為 80/20法則 前端高所得的會拉高平均
據說 拿平均所得的 大約落在前面數來30%
所以 有一半的人 會距離平均數 有一段距離
所以桃園台中台南高雄 的後半段收入者
不會是上述的數字, 會高很多出來.
而且要注意喔,
這平均所得 不是年輕人的平均所得 是所有年齡 有賺錢的 平均.
35以下的 通常賺得比較少.
這房價所得比 又要上調很多很多.
(更何況, 年輕的好像比較會嫌房子舊或爛, 想買新房. 又拉他們的高房價所得比)
再者, 房價所得比 指的是 不吃不喝 幾年可買.
那 要不要吃 要不要喝 要不要養小孩 要不要出國玩?
接著,
買房很重要的是 頭期款.
你得先不吃不喝幾年 才拿得出來.
20%房價=約2年不吃不喝.
最後,
雙北以外的科技園區以外,
平均所得又更低了.
以數字來看, 合理.
但是 對所得後半段的來說 真的買得起嗎?
這一切, 對收入在前20%的, 相對就沒什麼問題了.
所以總歸來說,
不管你想住哪裡,
好好提高收入才有用啦.
也不要眼高手低, 買個房就什麼都要最好的.
不然永遠都買不起.
租房的話 這問題就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