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貸誰都查的出來,用地政電傳系統就可以,
以前個資法沒上路時,還能查屋主全名。
至於繳不繳得出來,這無法確認,只能用猜的,
比如說貸款成數過高或是密集增貸(但也不一定)
2.假買方是仲介常用技巧,有時是為了刺激真的買方積極點,
或像其他版友回覆的,為了騙專任約或有的沒的。
如果100萬只跟你年收兩萬,那很佛心。
若是月收兩萬,就跟高利貸很像,自己就當心點。
※ 引述《mamaomik (呵呵之氣拔山倒樹而來)》之銘言:
: 起因是我朋友
: 因為一些原因房貸繳不太出來,她家現在急須賣房,另一個朋友就說她有房仲友人可幫忙
: ,也馬上找到買家來看屋。
: 友人媽有跟房仲簽1星期短約,今天最後一天,原本約買家在房仲店裏在中午簽約,但友
: 人媽有跟買家要求簽約時先給100萬支票給友人媽週轉,買家一直推托不到現場,現在友
: 人媽還在房仲店裏?
: 下午友人媽有跟我友人聯絡,友人媽說房仲跟她說,「現在大家都知道你房貸繳不出急賣
: 房,就等你撐不住降價賣。不然我們公司可以借你100萬周轉,利息2萬。」
: 剛友人打來跟我講的,她滿恐慌,她媽媽後來就一直不接她電話。
: 我想請問房仲能查的到房貸詳細內容嗎?房仲公司還能借錢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