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想討論一下社區型一樓因為有大大的前後陽台
目前本人就是這在這種社區一樓,最近花錢裝修前後陽台
前陽台的部分使用木頭板鋪設完成
因想營造出悠閒的感覺,購買了木桌椅及一把大的遮陽傘
就是類似星八顆戶外喝咖啡那種
問題來了,管委會近日告知我 希望我將遮陽傘移除
傘高約180公分,打開後並沒有突出在公共範圍
完全是在自家陽台裡面,也非固定式增建
請問管委會 說明因為怕有些住戶覺得不好看....
我心想,我並沒有違反甚麼法律或社區規定,鄰近其他社區一樓住戶
甚至加裝固定活動式雨棚,打在牆壁上那種,這才是違反法律吧...
我心裡當然不是很愉快,目前傘還是打開放在自家前陽台
想請問版上各位先進,如果過陣子管委會持續要求我把陽傘拿走
我是否該順從管委會的意見呢? 理由可能是 影響社區美觀之類的...
感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