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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2 02:57:39 經濟日報 記者郭及天/台北報導
國際主要都會房屋稅課徵多採房地合一課稅、排除自用住宅或有定額免稅,中正大學法律
系教授謝哲勝認為,國際主要都會房屋稅稅率多較台灣1.2%~3.6%為低,台灣還有6%的契
稅和獨步全球的土地增值稅,國內房屋稅應排除自用者,「自用全額免稅」或「定額免稅
」,才能保障居住權益。
國際城市不動產持有稅多採房地合一課稅,其中香港、上海、北京不課房屋稅,只有上海
等部分城市2011年起試點課房屋稅,但也僅限於第一套房以外的非自用住宅房屋才課房屋
稅。
歐美國家如德國自用住宅不課房屋稅,澳洲只有極少數豪宅才課戶屋稅,美國的華盛頓特
區則是設定7.17萬美元的免稅額,加州則是有設定每年房屋稅漲幅不超過2%、不超過房屋
價值1%。
謝哲勝表示,從國際房屋稅他山之石,僅少數國家對自用住宅課房屋稅,國內不動產持有
稅應該「不同型態房屋給予不同稅率」,首先排除自用住宅課稅,若地方政府擔憂財源短
缺,也應朝定額免稅的方式設計,也就是一定金額以上房屋才課持有稅。
至於如飯店、辦公室、店面等商用不動產則應以有無出租行為區分,有出租者課持有稅需
留意是否其屋主已繳租賃所得稅,未出租或自營者的房屋稅則應反映其合理租金收益,作
為課稅稅基。
連結: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1955169
其他:雖然國外的稅金高 但國外也有稅制上的優惠
台灣的主事者應該沒有勇氣效法這些制度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