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算帳很ok
這種時代高價位的不動產可不是哪一方自以爲阿莎力就好聽了
正常情況男方也是這樣想啦拉婆婆出來當黑臉而已
當然你心理上可以全推給婆婆啦畢竟男的也她生的
我建議要明算就算到底
我不想吃虧 也不想佔人便宜
女方不只頭期款 房子貸款也全出 你爸的部分看你是要跟你爸共同持份還是解讀為你自己
(不含你未婚夫)跟你爸借錢以後再還,你自己持分1/1
anyway,房子是你跟你爸的事
反正就不要把你未婚夫拉進來 省的複雜化
不給他付貸款自然也沒他持份的事
結婚後,家庭生活費養育子女費你跟老公一樣各自按經濟能力分攤(你也要出因爲你們共
同經營家庭)
你老公另外付「房租」給你跟岳父
將來不幸離婚就看你們夫妻財產制怎麼約定
建議是用分別財產制 近年趨勢 郭董也用
這樣確保你的房子離婚後也是你跟你爸的 你若比你老公早死
你對房子持分老公小孩也可用繼承平分
錢的事情講清楚比較好
時代變了 西風東漸
算清對婚姻維持有利不利就算屬於未定之天
但對離婚、死亡繼承衍生的糾紛肯定有好處
未雨綢繆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