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nbeiki (睡不著)》之銘言:
: 我是女方
: 婚前購買房子,由娘家先支付頭期款(2成),貸款8成,目前由女方一人支付貸款
: 近期因未來婆家催婚,雖然與男友尚未確定結婚事宜,但男方(未來婆婆)表明,希望雙
方
: 目前狀況:
: 1.娘家支付頭期款(2成),且父親為保證人
: 2.目前每月房貸約3萬元,娘家未來還會幫忙100左右
: 3.男方表示家裡狀況可能無法負擔到房價的1/2
: 4.男女雙方皆為公教人員,且2人收入差不多
: 原本只單純覺得,因2人皆有穩定收入,婚後就2人共同負擔家庭開支及房貸(各出一半)
很
: 不過未來婆婆可能有顧慮,男方婚後共同負擔房貸卻沒登記給男方,所以逼我們要討論
出
: 誠心請教版友:
: 在不考慮賣房的情況下,對於房子持有登記、保證人等等,是否有比較公平合理的分擔
方
: 現在暫時想到的方式有以下:
: 方案1.婚後房貸各負擔1.5萬,家用也共同負擔,但房子所有權仍維持登記在女方名字
下?
: 理由:若未來不幸分開,男方仍可以每月轉帳紀錄請求返還,且省去房子所有權登記轉
移
: 方案2.女方父親持分1/5、女方持分2/5、男方持分2/5,家用共同負擔
: 理由:因家父已先出了頭期款2成,又是保證人,男方也表明無法負擔到房價一半,好
像?
: 方案3.女方父親、女方、男方各持份1/3,家用共同負擔
: 理由:同上,家父等其他財產處理掉,可能還會幫忙100w左右(不過目前尚未發生)。
: 方案4.請版友補充、提供意見
: 另想詢問,目前房子登記在女方名下,女方父親為保證人,未來若採用方案2或3改為共
同
: 請大家勿勸分或覺得算太清楚...我們也是被迫的...真的想要好好解決問題一起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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