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賣/台北/中山]窮人救星中山女高小套房480萬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7-03-19 01:36:14
這間房子我看過
看文件資料他並不差
44年也不是問題
樓下是快遞公司也不是問題
地點就大馬路邊安靜的地方
機能就恩.....
但附近都粉貴
這些都不是問題
資料面
6.16坪扣掉公設5.5坪
看起來沒問題壓
總價也低
為何賣N年賣不掉??
因為她有嚴重的公設佔主建物
簡單說0.66平公設不是只走到踢間
大概只有電梯間跟逃生梯,搞不好是講公用地下室
到這還很多人看不懂
簡單說門前跟旁邊的走道都是你主建物的面積
這些扣完裡面剩下3坪多
所以就變成恩.......
※ 引述《pipigy (榴璉)》之銘言:
: 建物門牌: 台北市 中山區 長安東路二段162號9樓
: 房屋屋齡: 44年
: 房屋類型:大樓
: 所在樓層:本案在9 F  總樓高9 F(必填)
: 建物權狀: 6.16坪 (關於權狀坪數必需詳填)
: 主建物 : 5.5坪
: 附屬建物: 坪
: 共同使用: 0.66坪
: 車位  : 坪
: 權狀坪數是否包含車位坪數:N
: 土地權狀:0.82坪 (如其他因素沒有土地權狀坪 請詳述)
: 格局  :1房、1廳、1衛、陽台
: 開價  : 480萬(必填)
: 停車位 : 無 
: 本物件附近地址實價登錄截圖:
: http://imgur.com/a/3W6p9
: 照片連結:
: http://www.u-trust.com.tw/CaseBuy/House/612048/
: 其他介紹:
: 中山區極少低於五百萬 且不在五木區附近的套房 全新裝潢
: 有些客戶會覺得屋齡舊 相對好處就是臨路寬與容積率高
: 之前沒裝潢前收租10000/月 屋主誠意出售 價位我會盡力幫忙爭取
: 至於屋主會裝潢的原因 感覺應該是被仲介洗裝潢後租金可以提高
: 屋況是真的蠻不錯的 只是室內是真的不大
: 聯絡資訊:
: 陳0934306640 LINE:pipigy 請先line聯繫
: 銷售來源:仲介 如代理人需填有無收其他費用
: 住商房屋-雙和店(不動產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雙和街453號
: 公司電話 :89235000
: 經紀人姓名:邵育緒(91登354證號)
: 營業員姓名:陳沛加(99登144203證號)如經紀人營業員為同一人須註明
: 收費方式 : 1%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17-03-19 01:45:00
實際可用坪數只有3坪多? 放張雙人床還剩下多少..
作者: pds1 (莫對惡人慈悲)   2017-03-19 02:21:00
難怪我覺得坪數有點落差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17-03-19 02:24:00
別忘了扣掉廁所剩多少應該就小型單人床,小衣櫃,和貼牆上的桌子 約剩 一個踏踏米都更 實坪換實坪能換啥?停車位?http://i.imgur.com/7GF1CX4.jpg應該裝潢成這樣比較好出租
作者: ppc ( )   2017-03-19 03:30:00
3坪 慘
作者: c24934610 (楊過)   2017-03-19 06:55:00
能住人????
作者: jamo (hi)   2017-03-19 07:18:00
這種實際看過的講起來才有意思啊,一堆人看原文就拼命酸房都沒看過也不知道再酸幾點的~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7-03-19 07:39:00
我看過 蠻久之前 這間不好賣
作者: hc23 (餓)   2017-03-19 08:26:00
所以就是一坪180萬的意思XD
作者: wing95035 (max)   2017-03-19 08:30:00
這真的是屋主救星呀
作者: QQ308   2017-03-19 08:31:00
我不如租給電信公司放基地台,據說30k一個月
作者: JTR626 (努力的活著)   2017-03-19 09:19:00
這種狹小空間 對外窗又只有廁所那 住久會生病拔...
作者: Leika (裁作短歌行)   2017-03-19 09:46:00
對外窗在廁所面的套房 其實比廁所沒對外窗的健康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19 10:14:00
44年老公寓,就算實5.5P 480萬,不是很誇張。如果用權狀半欺騙,實P其實只有3P這就是仲介的水準有問題。
作者: ajacky2005 (jacky)   2017-03-19 10:47:00
當個工夠了,還是卡在價錢問題,單價太高
作者: thanksyou (謝謝你)   2017-03-19 11:08:00
仲介已揭露資訊,有些人不看屋就批評,還扯別人欺騙只靠幾個數字就定義價值,這是自己騙自己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19 11:55:00
揭露資訊?還是掩飾不利資訊?44年前有這種公設比嗎?還是隔間分割?文中完全沒提!這不叫掩蓋不利資訊誤導人初步判斷嗎?再怪人不去看屋!3P的實P就扣掉浴室,不到3P,大部份的人看到這價格和屋齡,最好會下手,看了不買,不是浪費雙方的時間嗎?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19 12:14:00
W大你你買房不會去看屋?它資訊面上沒有不實啊你說別人欺騙我看你空空當太久所以你看房都一定會買?沒那個屁股還是乖乖在網路上酸酸房價就好
作者: pk0943 (.)   2017-03-19 12:33:00
老屋是有可能把樓梯間當主建物坪數的。
作者: spmark (這就是幸運)   2017-03-19 13:03:00
可是他土地權狀有 0.82 耶,好奇怪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19 13:26:00
掩飾不利訊息,跟看屋有關係嗎?還是你們房仲不利屋況要自己看,還是房仲訊息,只登錄有利,不利訊息連提都不用提,這樣完全不會誤導人去看屋嗎。要不現在買新房幹嘛要提供公設比去算實坪,還是你買屋只住公設?實坪可以無視!還是不重要!我又沒說他不實,他只是不利資訊都沒提。就好比,某公司說營收成長70%。但不說,稅後淨利,每股賠1塊。他也沒訊息揭露錯誤,只是說好不說壞,有欺騙人的問題。
作者: guk (guk)   2017-03-19 14:55:00
別人家要賣要講壞的,自己家要賣,只講好的。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19 17:36:00
所以才要去看實屋你以爲賣家當然提供最有利的數據你沒買賣過東西嗎?講的賣屋好像詐騙一樣得罪你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19 17:51:00
這樣把人騙去看實屋,在怪人不買,白帶看,是仲仲想要的?講好聽是有利證據,講難聽就是話術。講話講一半還硬凹現在仲仲 資訊隱瞞被抓到還這樣大小聲嗎? 沒水準!!沒得罪我,看不起你這種仲仲,整天隱瞞事情還硬凹。像原原PO,只要說他忘記寫,我也信,但像你這種沒水準像G大這樣說我也認同,你可以挑你有利的說,但完全重要資訊完全不講,你當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嗎? 還一直嗆人這話題跟多多和空空,有啥關係? 還是嗆人會很威風?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19 21:09:00
我不是仲仲啦 我只是替原po說一下原來你買房都不看的你還是乖乖在上面打字吧魯蛇還是只能在上面自我安慰你就別再獻醜了敢快再去別篇回說要崩了第一次在網路上看到有人這麼兇 別生氣拉反正打打字畢境你在真實生活達不到成就網路也剛好給你發洩
作者: ballstick (球棍者來信附相簿及 msn)   2017-03-19 22:40:00
上面這位到底是在鬼扯什麼? 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沒事要被仲介騙去看屋??沒水準還敢出來獻醜 現在的人到底是怎麼回事
作者: nofish (小魚)   2017-03-19 22:54:00
真的很小啊 看地上的螢幕就知道了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0 00:19:00
沒關係,只會人身攻擊,不以"理"相爭,房仲水平就是被你這種連累,順便讓大家看看現在的水準到哪裡。
作者: kage01 (嗯)   2017-03-20 00:23:00
這種房子我在長安東路上看過(不是這間) 感覺磁場不太好
作者: koll (koll)   2017-03-20 00:34:00
最爛的仲介就是資訊揭露不全 浪費大家時間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0 08:57:00
W大是哪裏有人身攻擊了?您先說沒水準 瞧不起等之類的話都三十幾歲了加油好嗎?還一直說別人是仲仲替原po說個話好像全世界都是仲仲加油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0 11:45:00
可悲,樓上明明就是房仲還死不承認。這樣不算人身攻擊,所以以後大家可以隨便說你是魯蛇嗎?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0 14:04:00
可悲 瞧不起 沒水準不是言語攻撃嗎?就算是仲仲這樣你爽了嗎?加油點好嗎都三十幾歲了房子等二十年後再買沒關係魯魯空還不承認?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0 14:21:00
你本來就是仲仲。你使用話術"半欺騙"、說人魯蛇叫有水準有空多去帶看,一直打嘴砲不會增加業績的。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0 14:49:00
我幫原po說話我就是仲仲喔都三十幾歲了還在完你是豬頭的遊戲我三十幾歲還再跟你打嘴炮了話應該是廢人一個好拉我大學生仲仲這樣你爽了嗎?
作者: sodier (不要看我我會害羞)   2017-03-20 17:28:00
仲仲有分好仲仲跟壞仲仲大學生是有賺幾元。。敢罵人魯蛇。。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0 23:00:00
你玩夠了沒,越來越過分。你在人身攻擊一次法院見我已經全部備份起來,一下罵我魯蛇一下罵我廢人你真的夠無聊我就陪你玩,今年的假還有15天自己去查一下,你這樣算不算公然侮辱。這次就算了但你還要挑戰,我明天就去。別以為躲在網路後面就沒事我會一直保留這些證據。還有我一當提告決不撤告!!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00:50:00
我罵你是豬頭?我說你是廢人?你要不要再重讀我打的句子?罵人沒水準 看不起 可悲 這不是語言霸凌嗎?你沒侮辱在先?哪邊罵到你豬頭?哪邊說你是廢人?句子重新再讀吧 !還先行侮辱我沒水準 可悲等不當語言攻擊我春假九天沒課天看你要不要先請假 決不輕易跟先侮辱語言傷害我的人妥協還說我是仲介使用話術半「欺騙」 這已經是不實的誹謗了 以用「欺騙」之詞來貶低攻擊我人格造成我人格上子虛烏有的傷害先行辱罵我並且還說「我就陪你玩」 這表明嚴重挑釁態度欲使本人作出反擊對了魯蛇這詞彙您可以先去看看訂義再去做解讀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01:13:00
好啦,是不是給法院判,我明天就請律師處理。就這樣,我尊重你的決定。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01:14:00
您對我所做出的攻擊和不實的毀謗已嚴重傷害到我人格以及個人情緒 並且在公共網路空間做出這些行爲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01:14:00
我已經重申,我沒跟你開玩笑,相信你看得很清楚。沒意外你會在2~6個月收到傳票。有什麼事,跟檢察官和法官說。但建議你收到傳票後,別無故不到,那不是可以開玩笑的,我們現在走的是刑事庭。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01:22:00
已截圖您在網路上對魯蛇的定義之後全部截圖都交給律師處理謝謝總共結圖多張您在回文中魯蛇的用法http://i.imgur.com/DV6Snv7.jpghttp://i.imgur.com/r5xZwqA.jpg明午時會全交由律師作出適當的處理畢境您辱罵及「誹謗」再先 並且欲使人引戰這先當嚴重 不是可隨便看待http://i.imgur.com/5VLlEAR.jpghttp://i.imgur.com/m572IDu.jpg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01:35:00
一直貼別人的幹嘛,如果想當證據就都備份不要貼出來覺得我有觸法,直接去報案。我一開始念在你是學生想說算了,你真的越玩越大,公然侮辱我剛問過律師朋友不想多說,到此為止。我明天會去報案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01:41:00
您毀謗我說是仲仲半「欺騙」,現在又說我是學生!前後說詞不一,這「故意」抵毀事實嚴重!明將由律師做出協助處理已上爲本人受害者與wsx198303/21 01:46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02:30:00
真看不出你哪裡受害,快去請律師保障你的權益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02:36:00
您對asuscp123辱罵 沒水準 可悲 用欺騙之詞來毀謗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02:43:00
那就互告吧!成不成立還是看法官!!!懶得跟你在爭辯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09:28:00
懶的辨?那你之後就去跟檢查官解釋吧決不輕易縱容好好講理講不聽只會辱罵及毀謗的人
作者: ghoul (置心一處)   2017-03-21 11:39:00
這樣算是網友約見面嗎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12:44:00
對了你可別請假在連假,還不會那麽快跑過一段時後才會跑士林全交由法律程序處理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15:25:00
連程序和地點都搞不清楚,快告我我好怕。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18:01:00
哈哈你看你這副得性,真的讓人啼笑皆非,都三十幾了,加油好嗎?只會出一張嘴巴,我知道有種東西也是出張嘴啦,但寶寶不說也不知道:)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18:16:00
我再次強掉我沒開完笑,我剛剛已經完成提告。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18:19:00
我知道阿你覺得「魯蛇」是罵人的你就告阿我可是看您在各大版一直自稱喔加油喔不要意氣用事喔我也強調別忘了您罵過誰喔上班加油努力工作喔哈ㄏㄚˇ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18:26:00
上法院再說你的東西,看法官採不採用。我不想跟你對話,有些東西點到為止就好。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18:30:00
法院見 加油 有些事情真的會讓人笑倒記得資料準備齊全喔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18:35:00
剛才全部交出去了,與已經受理此案。證據不足,也不可能受理此案。當然不能讓你知道我用什麼告你。但收到檢警或傳票,妨礙名譽就是我告的。這一切都是你自己選擇的你要笑我或覺得我在開玩笑就繼續阿。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18:40:00
下午已交幾,只是你公然侮辱「可悲」「沒水準」及更嚴重的說我「欺騙」你知道這是毀謗了嗎?不可能不受理,你知道的這是「毀謗」你有你的的選擇我沒意見,我只想證明我到底哪裡人身功擊但你的罵人說詞太誇張了,我不能姑息這種網路謾罵甚至毀謗影響我正常生活!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18:47:00
去吧! 我尊重你。用那些形容詞想告人,先看他們受不受理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18:47:00
下個月見就知道了,加油喔,你要為你的行爲負責阿,你知道嗎?是嗎?下午問他們說,罵這些話都能提告,還是他們騙我?奇怪了對了我教你喔,你可以先去姑狗打公然侮辱後面再打你想打的東西這個你會吧........?對了誹謗跟公然侮辱是分開的喔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18:55:00
喔 拿張報案三聯單來看看我得先給你看,http://imgur.com/a/o3gWX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19:00:00
你真以爲我是出張嘴?下個月就一目瞭然了
作者: wsx1983 (面對現實)   2017-03-21 19:01:00
我哪知道你怎樣,我是認真的阿。本來大家都是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你去提告是你的權益,法官怎麼判是法官權責,就算判我有問題我也欣然接受,這沒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asuscp123 (貝克)   2017-03-21 19:05:00
本來就是這樣,都成年了?我也沒在笑笑的,畢境這很嚴重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