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eAnAn (李安安))
2017-03-24 13:34:31: 推 castalchen: 能買到都更被拆的房 還堅持到最後一刻 03/24 11:47
: → castalchen: 真的房仲沒有白當 03/24 11:47
: → castalchen: 不是酸他 真心佩服 03/24 11:47
: → castalchen: 那麼多人買老屋等都更 幾個等到的? 03/24 11:48
: 推 castalchen: 要在這個社會上出頭 沒有背景就要自己找辦法 03/24 11:54
: → castalchen: 領著不滿意的薪水 整天想著政府免費送你一戶精華區 03/24 11:55
: → castalchen: 不如跟這位房仲拜師學藝 03/24 11:55
看到這樣的發言實在想回應
怎麼有人真心佩服釘子戶不要臉的行為
一人綁架所有人
一人靠著職務之便取得快要都更的物件
光天化日公然勒索
大言不慚的損害所有人的利益
要在這個社會上出頭 沒有背景就要自己找辦法?
你想到的辦法就是跟這個釘子戶學
為了自己的利益損害所有人?
有七十歲的老人等了十年又怎樣
我沒拿到8800萬,你等到死也得等,反正不違法,為了錢可以沒有人格,是吧?
真的是欠罵!
不離題
現行法規對於不同意戶是有保障的
每次舉辦聽證會就是想知道哪些人不同意
建商為避免麻煩就會把不同意戶劃出去
永春案旁邊原本有一家機車行那棟就是被劃出去的
當初文林苑會出問題
有一個原因就是每次開會王家都不去
建商把缺席等同放棄權利來處理
所以就拿到拆除執照去拆屋
(但有一說是王家都有去)
這次長安西路張先生是有去聽證會的
但都故意不表達意見
最後建商拿到拆除執照來拆屋
還看不懂就智商廠廠惹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7-03-24 13:43:00同樣笑話再說一次:叫人警局保全又給人封門然後強制送件隔天拆,這叫保障不同意戶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7-03-24 13:47:00新聞有寫啊,第一次要讓屋主進去拿東西,但是屋主律師沒出現,屋主也跟著不進去拿東西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7-03-24 13:48:00你要不要看律師那邊發文先啊
我是不相信律師能跟法官ㄠ到 能拿到1.2億 8800萬 啦
作者: klwei (漂流) 2017-03-24 13:50:00
釘子戶真的有夠不要臉
台灣沒有懲罰性賠償制度 頂多就是照折舊與市價 換算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7-03-24 13:51:00不用凹啊,官司打了再說(笑)
作者:
guk (guk)
2017-03-24 13:52:00台灣法律可以廢了。都用道德立國就好。釘子戶有犯法嗎?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7-03-24 14:06:00官司會打贏 但是會說已經拆了沒辦法 照價賠償別說8800 6600 可能最後連3000都沒有
3000? 笑了 那大概是建商佛心來著 用比較高的價簽和解不然法院一定找人來鑑價 如果市價2700 也大概差不多
作者:
LearnRPG (真是有趣的地方)
2017-03-24 14:10:00所以就不知道見好就收啊 真要拚就是肉身要死守這就是現行的遊戲制度
若鑑價是2700 法官會給你判8800或1.2億 那大概法官瘋了
作者:
ddey (gre)
2017-03-24 14:13:00台灣法律漏洞多 硬要把法律把在最高的位階 就產生恐龍法官法律人腦筋死沒關係 畢竟他們是被教育出來的 一般民眾還是多少要有點自我判斷能力
作者:
sbdr (鼻子直痛鼻血直流沒看)
2017-03-24 14:15:00法官不把法律擺在最高,要把甚麼擺在最高?道德?沒有可預見性的司法,那要守法還是守虛無飄渺的道德法感情?
作者:
guk (guk)
2017-03-24 14:17:00此社會道德高尚,道德凌駕法律。
作者:
yanzhen (心肝寶貝)
2017-03-24 14:20:00這位蔡律師是不是專門替釘子戶打官司啊?我家案子的都更不同意戶也是委任他
聚寶盆 聚寶盆 聚寶盆 阿拉丁神燈 阿拉丁神燈跟房仲的合作律師?
文林苑也是他永春也是他都更也沒多少案件,他就佔了破百
作者:
casko (^(oo)^)
2017-03-24 16:14:00看過被分割後 吃不到還掛著白布條咬著建商害他們家破人亡
作者:
ballstick (球棍者來信附相簿及 msn)
2017-03-24 20:18:00釘子戶沒犯法啊 偷拆了你去告啊 看法官賠你多少....
沒有交同意書就叫做不同意 無關聽證會和公聽會 那個是給你公開表達意見的平台 要書面直接給更新處也是可以的如果有極度不信任怕被吃案這種被害者思維那就沒辦法永春案在單元內時想出來 被劃出又要抗議 有沒有很有趣拿不拿到拆照和建照和王家有沒有出席原則上是脫鉤的至於有沒有去甚麼的 其實訴訟全敗當然是有原因的拿到拆照拆屋和不表示意見掛勾是無法解釋龍腦的唷XD
作者:
dtk35 (阿新)
2017-03-24 23:53:00那個律師,真的是有公平正義的法學涵養嗎?
作者:
adifdtd (請加油~)
2017-03-25 09:16:00你講這無解 這國家民眾道德感頂多在Kohlberg第四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