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y87501038 (乾癬患者)》之銘言:
: as title
: 105年8月透過房仲購入約20年中古屋,現況說明書有關是否滲漏水賣方勾否
: 買賣契約有加註"本標的物依賣方告知確無漏水情形,自交屋起半年內如有漏水,
: 由賣方負責修繕,若因買方整修而導致者,不在此限。"
: 105年10月交屋 沒有重新裝潢
: 105年11月一次雨天發現氣密窗沿有漏水情形請仲介告知賣方
: 賣方說窗戶漏水屬正常現象不想負責,但是由仲介勸說後還是派人打矽利康修復
: 之後下雨還是有些許滲漏但因沒有漏到室內所以不想再追究
: 這個禮拜海棠颱風發現迎風面牆壁有滲漏水情形
: 導致牆面油漆起泡剝落 漏水至地面造成積水
: 再次請仲介告知賣方 賣方起初連電話都不接
: 後來聯絡上了直接回絕說因已經賣出滿六個月不負責處理
: 請問
: 1.這種情形是否還是可以依民法第365條請求賠償
不能.
你的買賣契約書中有"保固"條款....所以你有額外的保固效力.
但民法365條是"瑕疵擔保".
保固和瑕疵擔保是不一樣的.
你可以把民法瑕疵擔保整章看完就知道.
然後本來六個月是這樣來的.
你在購買,當下第一眼可以看到的重大瑕疵必須當場提出.
非直覺可以判定或是第一眼可以看到的重大瑕疵,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出.
進而要求減少價金或是解除買賣.
所以真正民法瑕疵擔保上面..
六個月不是給你保固.
而是六個月內,你可以提出這個物品是瑕疵的.
只是太多人都當殺尿牛丸,擔保和保固傻傻分不清楚.
這樣講好了,民法上..
今天你看到這棟透天屋頂有很大的裂痕,然後還買.
明天刮颱風下雨裂痕漏水...
你無法要求屋主賠償或是修復...
因為重大瑕疵肉眼直覺可見,你沒當下提出就做出買賣....
然後如果這棟房子,他是冬天賣你的,牆壁有裂縫,過了六個月夏天颱風才來然後滲水.
屋主不賠償,因為你超過六個月沒有提出瑕疵..
而最後..
如果這棟房子你買了,確定都沒瑕疵問題.
結果地震了,外牆破裂造成漏水...
一樣不賠,因為這是新產生的問題...不在瑕疵擔保裡.
甚至,一個隱藏的漏水好了,例如你買了房子過了四個月.
發現你的一個木作的櫃子後面漏水.
你要屋主負責修繕...你要先證明"這棟房子在你買的當下就已經有這個區域漏水的事實"
你不能證明,那這可能是這四個月內才發生的新漏水事件.
屋主不用負責"保固"....因為民法保障的是瑕疵擔保,而不是"保固".
當然你這個買賣約上面有"保固"條款.
所以屋主需要保固妳六個月....這是因為你們契約上面有附註的關係.
沒寫這條,那屋主就只需要承擔瑕疵擔保,而不需要幫你保固.
當然,如果是刻意隱瞞的漏水.
例如牆面封版,或是藏在裝潢裡這種.
可以追溯五年...也就是五年內發現有刻意隱瞞漏水事件,也是可以提出.
: 2.如果真的需要走法路途徑,所花費用會不會比自行修繕還高
: 牆面兩處漏水沒有壁癌問題 情況如下
這是看你怎樣處裡的問題.
這應該是大樓外牆滲水.
(當然也有一定機率是窗框滲水下去...但外牆機率應該比較高)
外牆滲水的話找管委會去出錢作外牆房水...
(不是透天吧)
所以權責應該在管委會身上....
當然如果你是透天好了...
你如果找屋主,他真的負責,那只是幾千塊的打個針...他就可以交代.
但如果你要自住,你應該還是會想要自己去做外牆房水.
不然水只是被擋在內層,他在內層還是會亂流動,外加以後可能會造成壁癌.
但是屋主,就算他在保固內,也"不需要"幫你做那麼徹底.
就算在保固期內,他只要幫你處理到當下沒漏水就可以了.
而如果你要外牆做房水,那你要搭鷹架,這樣就要幾萬塊.
(當然現在有一些其他不用搭鷹架的作防水方式...可以節省不少費用)
至於法院鑑定,我沒記錯的話看情況是5~20萬鑑定費用...
而如果你到時候再過期要求保固或是瑕疵擔保上面打輸了.
這筆錢你要全額自付...
這數字絕對遠大於簡單處裡....
可能跟你搭鷹架把透天整面牆做防水還貴.
上法院通常是在你確定你"必贏"的時候.
也就是例如你肯定是樓上浴室防水層破了,樓上的廚房排水管破了之類的.
然後他想擺爛裝死..
這時候你恐嚇他要上法院,用鑑定費用要十幾萬嚇他...
尤其如果你手上有證據是他家漏水.
恐嚇他這些鑑定費用以後可能是他出....
然後再調解委員會上面逼他軟化妥協去處理..
所以如果你不是"必贏"...你判定錯誤或你自己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然後你又在瑕疵擔保或是漏水保固中間搞不清楚文字遊戲.誤判勝算局面..
之後真的上法院,判定不要說完全責任你吞,只要判定你有超過一半以上的權責.
你最後很可能會花掉比自己處裡還要貴非常非常多的錢的鑑定費用.
: http://imgur.com/a/9A5Ic http://imgur.com/a/yI1pk
: 想請板上有經驗的朋友分享一下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謝謝
https://0920340500.com/product-1-1.asp?AAID=507&class=353
這篇文章講的是比較真正法律人解讀瑕疵擔保概念的東西.
太多人都是自己想自己猜自己靠習慣還是經驗亂判定...=.=
當然最好就是.
你在看文章之前,你先把民法瑕疵擔保篇整個看完.(又沒幾條,幾分鐘就看完了)
上法院,所有的基礎,都是建構在法條上面..而不是自由心證.
在法條的基礎上,再去思考實際問題該怎樣處裡.
而不是看到問題...就在想屋主該死這一定要上法院叫他賠OOXX...XD
你就不要到時候瑕疵擔保沒打成功,鑑定費用十幾萬你自己吞之後再自己修個幾萬塊.
一個漏水花到二十萬....你就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