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夫妻贈與部份持分過戶

作者: yuan0929 ( )   2017-12-25 13:15:21
各位版友好
今年8月時有申請內政部的自購住宅利息補貼方案
最近收到申請核准的公文
房屋是今年7月購買,9月過戶
土地、建物的所有權人是我太太的名字
銀行的貸款人是我本人,太太是連帶保證人
住宅利息補貼方案的申請人也是我本人
(因為貸款人和利息補貼申請人要相同)
現在有一個問題,就是這個利息補貼方案需要在土地、建物的所有權人也要有申請人(貸
款人)的名字
市府的業務負責人說,可以去法院申請公證夫妻財產共有
我是想用夫妻贈與的方式,過一點持分給我
有詢問過所在地的地政所
要先到地方稅務局辦土增稅、契稅、印花稅(需要2人身分證正反影本、2人印鑑章、土地
建物贈與契約書)
再去國稅局辦贈與免稅申報(需要2人身分證正反影本、2人印章、土地建物移贈與契約書
、土增稅影本、契稅影本、印花稅影本)
然後再到地政所辦過戶
請問如果我要自己跑夫妻贈與過戶的流程,是照上述的流程嗎?
另外因為契稅是依照過戶的比例計算,可以只過1/10000的持分給我就好嗎?
謝謝
作者: gglong (豆油)   2017-12-25 14:06:00
打電話問稅務局
作者: Fujiwarano (???)   2017-12-25 21:15:00
問代書吧。
作者: wahaha02 (wahahagan)   2017-12-26 05:58:00
問機關承辦人就可以了,不用謝
作者: evaal (AL)   2017-12-27 00:33:00
直接問國稅局,答案比問誰都更能令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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