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邊跟大家分享本人耍蠢經驗
跟原po情況很像
之前林口長庚某新建案看了很多次,也覺得不錯
價格也喬了很久,好不容易談好價格要下訂了
跟建商委託的代銷簽訂單時
上面標題寫的也是訂單,不是斡旋單
底下條約內容有一條是買方反悔不買的話
訂金需全額被賣方沒收
代銷卻還在備註寫了一條
本價格需經建設公司同意,否則訂金原數退還
注意到了嗎
我買方反悔要被扣訂金
他賣方反悔一點罰則都沒有
無奈這是本人第一次下訂
當下也沒注意到這種不平等條約就簽了
結果一週後要簽約前一天代銷打來說建設公司不同意這價格
要我們加一點,不然不賣
垃圾不垃圾
雖然不爽也沒轍,只能摸摸鼻子拿回那十萬
建商代銷一點事也沒有
不過也還好沒買成,最近終於簽了一個更好的物件
那間房隔了快半年還沒賣掉
我看代銷壓力也很大
鬧得這麼不愉快後隔了好幾個月又打來拜託我回去簽
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