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關於預售屋的一些事情想跟各位請教
原先預售屋有客變,打算裝個崁入式浴缸
工地主任跟水電主任的是說貼他們一點,可以代安裝
ps.有留下當初的電子通訊資料(LINE通訊紀錄,電話錄音)
不過後續快交屋的時候,想說怎麼都沒有通知要安裝
致電過去的時候才發現原來工地主任沒做了!
原先浴室的部分也沒有多挖一個排水孔
聯絡現任工地主任(還是經理?)的時候,也表明
當初沒有簽在客變書上,他們當然也不知道
也表明不可能重挖一個排水孔給我,因為這樣連樓下的天花板都要重用
目前比較實際的建議是,請我去買個獨立浴缸
想請教各位的是
那我依照現有的情況,可以請他們做什麼補償之類的嗎?
感謝各位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