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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持續推動「房屋稅負+房屋現值」合理化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9-01-14
合理化房屋稅負+合理評定房屋現值,財政部都持續推動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持續推動「合理化房屋稅負」,關於增加非自住房
屋所有權人持有成本部分,2014年6月4日修正公布房屋稅條例第5條條文,將非自住之住
家用房屋稅稅率由原1.2%至2%,提高為1.5%至3.6%,增訂各地方政府得視所有權人持
有房屋戶數訂定差別稅率之規定;私人醫院、診所及自由職業事務所稅率由原1.5%至2.5
%提高為3%至5%,與營業用房屋稅稅率相同。房屋稅條例第5條2014年6月4日修正公布
後,各地方政府均完成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2015年期房屋稅查定稅額較2014年期增
加約20.2億元。
除此之外,財政部也著手「合理評定房屋現值」,各地方政府為導正房屋標準價格長期嚴
重偏離實情,陸續調整房屋稅稅基,財政部為使各地方政府有一致調整參據並兼顧合理房
屋稅負, 2017年3月3日修正發布「簡化評定房屋標準價格及房屋現值作業之參考原則」
第2點、第16點,提供降低房屋殘值率及調整免徵房屋稅之住家房屋現值參考基準,由地
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合理標準。有17個地方政府調整免徵房屋稅之住家房屋現值,2018年
期房屋稅開徵影響3萬638戶,免徵稅額3,684萬元。
心得:
期望改革方向
1.市價化稅基
現行不動產持有稅的稅基是以"公告價"為準 遠低於市價的1/5
除了自住一間可以低稅外 (稅基採公告價)
而兩間以上就該往"實價課稅"邁進 (稅基採市價)
也就是持有多少閒置不動產 就該付出多少價值(市價)的稅
讓權利與義務相當
2.級距制稅率
規定不論年齡一人名下就一棟自住不動產
富人想多擁有不動產 就多生小孩名下持有(改善少子化)
第二棟以上即為非自住 稅率可採等比級數上升
舉例:
不動產數 1 2 3 4 5 6
自住 0.1% 非自住 1% 2% 4% 8% 16%....
3.惡逃漏重罰
借人頭、假做價、假發票...等不管何種手段
只要經查"惡意逃漏"屬實就重罰 如:罰金補稅+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