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房屋評定現值-建築改良物稅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3-14 13:25:27
來寫一下房屋評定現值這個鳥東西
嚴格說起來 房屋評定現值 不是 建築改良物稅,房屋稅 才是
但房屋評定現值是因為建築改良物稅而出現的
而後用在徵收/都更補償等相關權利價值計算等多種面向上
後者的部份我都不是實務專精,就不討論
這篇只針對建築改良物稅的部份談一下
建築改良物稅(房屋稅)算是一個落時100年的學理
可以說它跟你阿祖是一輩的
起源於「人盡其才、地盡其力、物盡其用」的一個思想
簡單來講就是帶有空屋稅的意涵
「朕賜你草房一間,你不肯用,朕就課稅課到你想用!」
哇聽起來很酷耶!促進地力的稅,很正義!
那dans你標色錯了,重點應該標「地盡其力」呀
但事情往往沒這麼單純,建築改良物稅反而帶來另一種質疑
建築改良物稅是針對改良物課稅,而不是針對持有或使用課稅
因此是成本計價,也就是根據樓的興建成本課稅,而不是針對持有或使用課稅
所以建築成本越高(RC、SC、SRC),稅就越高,樓蓋越高,稅就越高
這反而有點適得其反的效果
鼓勵建商不要蓋太好的樓,不要蓋太高的樓
就產生了一種財稅學理中向前轉嫁的味道
(不過口感因人而異,覺青們覺得這是土地正義的味道)
既然發生了稅的轉嫁的味道,反而抑制了土地開發商積極改良地力的動因
那廢掉不就好了?那可不行?
財產稅(土地稅+房屋稅)是地方政府很重要的財稅來源
沒有首長敢動財源
雖然知道改以土地稅為主更能促進地力,且不會發生轉嫁
但中央法規未修法,地方也不能貿然去更改長年的財政習慣
所以在長期的中央不動、我(地方)也不動的情況下
就默許著乾脆長期不調漲房屋評定現值組成中的房屋造價基準
就出現了現在大家眼中看到的遠遠低於市場行情的房屋評定現值
其實過低的房屋評定現值用來作為使用稅的基準(房屋稅),也不是說不過去
但用來作為徵收補償基準(前幾年仍採用)
甚至是財產所得基準基準,如移贈取得
那可就坑人了!
明明知道是過時的學理但為什麼遲遲不改呢?
就因為租稅改革是陣亡率最高的改革
如果說可以功成身退那倒是個善終
偏偏就試過往歷史往往都是無疾而終
執政者不敢碰、事務官也不敢碰,中央不碰地方不動
就成了財稅體系中長期的大坑了
說到這裡改直接 End 的人說個結論
反正移贈取得的屋子拿來自住就是了
不然就是假交易壓低登錄價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9-03-14 13:32:00
假交易下一個再賣出也是要繳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9-03-14 13:33:00
假交易要談cover下一手稅啦 不然誰會幫你
作者: HANAXALICE (花與愛麗絲)   2019-03-14 14:23:00
如果繳得出來稅就不用假交易了...房地合一只有報高沒有在報低的更不用說做低銀行貸款貸不出來的問題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