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也是欸
房子傳子不傳女
哭哭(T_T)
我表姐也是公家單位固定30K多的死薪水,但也不是公務員。
我表姐當初的做法是
她先買一間新成屋
然後出租出去
等到10幾年後,不能賴在家裡了
搬回去自己的小屋
屋齡也不到20年
原本的想法是租金應該是可以cover房貸
結果是不行的
因為新成屋的租金並不會高多少
可是新成屋的買價卻高很多
原本的想法是房子租出去
要回收時再好好整理
結果是每換一個租客,都要大整理
17坪的小空間,簽約說兩人住
可是管理員說,其實是四人住
合約說好不能養寵物
可是管理員說,他們狗大便都不清
而且狗會暴衝。
表姐覺得實在是引起住戶的不滿
決定約滿收回
發現牆壁 門框到處都是狗抓的痕跡
然後進屋都是狗的尿騷味。
打掃是花了大功夫的,扣除押金也是花了大功夫的,跟租客交接時也是花了大功夫的。
所以我的建議是要買房租人
不用買太新的
折損率太高,房客是不會幫你珍惜你的房子的
買房要找有管理員的
因為你也不好一直去看你房子的近況
裡面住了誰,你也不知道
有管理員多一道防護也不錯。
提供妳參考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