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房地合一稅2.0對預售屋轉賣有差嗎?

作者: lonsterno (Lonster)   2021-06-30 17:32:01
※ 引述《ATF91 (風風兒)》之銘言:
: 之前轉約或專賣預售屋,聽到的絕大部分做法都是合約寫平轉,實際價差給現金。
: 那問題來了,這次新的房地合一稅為什麼炒的沸沸揚揚,預售屋實價登錄就登錄啊,轉

: 繼續登記平轉,價差拿現金不就課不到稅了嗎?
: 我是買家我也同意這樣做啊,不然被課稅買賣二方一定都要多負擔(或少賺)
: 請益板上大大們,以上想法有bug嗎?
大家好 小弟不才任職於南部中小型建設公司的開發部門
上次打房政策期間有發過文來分享政策對建商的影響
這次剛好遇到實價登錄2.0及預售申報問題 忙到人仰馬翻
總算在今天告一個段落 剛好看到這串來分享一下建商看法及有一些要注意的事情
首先 預售屋轉讓是個讓建商、代書、銷售方又愛又恨的話題
先聲明一下,我們的建案目前都還是推透天為主
透天在預售轉讓上遇到的狀況跟小坪數大樓會稍有不同
不過因為後續有推案大樓的規劃所以也多少有去學習了解相關的流程順序
也針對稅制的考量跟老闆、主管有過非常深度的探討研究
*嚴格說起來 在建設公司這邊的角度:所有預售屋轉讓 其實都是平轉
建設公司為了不想負擔相關的責任,大部分都會限制轉讓以一次為限
並且要轉讓的話要知會建設公司作合約的增補,在後面補上一張讓渡書
聲明原買方,將此筆預售屋的'權利'移轉與新買方
請注意 在這邊合約都不會重簽,你們等於是用增補的方式修改合約
尤其在預售屋必須申報做實價登錄之後,更不可能去修正價金
那這樣對建設公司來說:他們申報的買賣,就是以原合約的價金為主
你們轉讓權利金的多寡、後續稅費的負擔...等都是轉讓雙方的事,建設公司不會過問
因此對新買方來說:第一個問題就是稅金的問題
實價登錄的稅基是房地收入-成本-費用
轉讓雙方之間簽署的讓渡書,這時候就很重要
7/1的新制度-納管進預售屋的買賣登錄...其實還是只做半套
建商移轉給原買方,買賣雙方都需透過代銷進行申報
但原買方透過轉讓權利方式轉予新買方,卻完全不需申報
只需要在日後辦理移轉登記的時候說明轉讓價金是多少
如果轉讓雙方簽署的讓渡書有載明價差金額、相關權利義務
這個價差日後新買方賣掉'應該'也能算是成本,這是對新買方最有保障的狀況
沒有標明金額或是標明平轉的話也不用想了
自始自尾這戶就是用原價金由原買方轉給你新買方
而且沒有載明金額也不會有偽造文書、登載不實的問題,除非你去舉證金流打訴訟
何況投資客原買方一定要你搬現金...這金流無從考證
弄下去會不會也是查無不法謝謝指教?
再來是比較沒人提到:銀行貸款的問題
為什麼會有空間可以套利?因為有兩種狀況
一種是案子價格會根據銷售成數持續調高
首批便宜買的 只要賣的比後續建商調高後的價格低 就有空間可以賺取價差
另一種是案子地點太好太熱賣 一兩周內搶購一空
那後續就是全看投資客表演 建設公司退場
兩種情況阿 你買轉讓戶都會遇到銀行貸款的問題
簽預售只要付自備款1-2成 貸款會等蓋完交屋才申請
這時候房子的市價雖然是調整後的價格 但銀行貸款是買賣與估價孰低
配合有去做預售申報的讓渡書 銀行都不一定認帳了 何況是登記平轉
合約上只出現原本的買賣價金 銀行就只就你們買賣金額去評估成數
那就等於你前面交出去的讓渡金是100%的自備款 差距有多大大家可以根據各案計算一下
綜上所述
其實站在建商的角度 投資客真的是一個迷人的反派角色
你需要他們的炒作維持熱度,又不希望過多投資客破壞建案名聲
以透天的移轉來說...說真的有時候建商賺的還沒有投資客多
價差一戶有時候到兩三百萬,這種價差一定要寫清楚,誠實報稅
打著健全房市交易制度的名義下去課重稅
當然立意良善建設公司沒有意見 畢竟這次稅制改動對建商沒有影響
像ceca大所說,買方一般人不懂,不敢跟你做這種有風險的事情
但個人的看法,在大樓價差幾十萬的前提下
只要能買便宜,一定有願意冒這些風險的客群
投資客大可以用你自住一定會住超過五年,來折價誘拐自住客做undertable交易
那課了45%的重稅...會不會根本像原PO說的 在變相鼓勵預售買賣做假平轉約?
作者: mfcke (drive)   2021-06-30 17:56:00
我覺得現在要合法 就是把價差放租金 分五年來收 租金就個人所得稅去處理 五年後再去正常交易當然有些人要是不想房子五年後才過戶 那只好undertable一下不然我要賠錢賣?很多人腦子壞了 真的是賠錢賣我沒亂嘴喔你想看看 成本2000 你賣市價3000 建商買餘屋3100 這種是合理狀況我要是跟你登記3000 馬上被政府收走450我當下捧著2550去跟建商買 就算3000賣我 我還要再貼450給建商 哇靠 持有一樣的資產 我馬上損失450萬
作者: william78811 (william)   2021-06-30 18:13:00
很棒的回應 謝謝你
作者: jump0517 (Sonic)   2021-06-30 19:03:00
推 感謝說明
作者: nqj (黑貓)   2021-06-30 19:32:00
租金記得在奢侈稅時代有被重罰補稅判例哦,怎麼認定法官都是讓國稅局說的算稅罰完大賺變大賠
作者: we147121 (五餅)   2021-06-30 20:26:00
投資客有時賺得比建商多,讓我想到最近惠宇敦北的新聞,惠宇應該是當初定價錯誤
作者: myheartest (myheartest)   2021-06-30 20:53:00
這問題我之前就po過了 實情就像這篇講的 這才是真的普遍現象(至少幾個熱門重劃區都如此) 結果一堆不懂裝懂的出來說 “不可能, 假平轉很難, 不怕被追稅嗎”笑死 買方都買不到了 怎麼可能不配合假平轉
作者: AccGuest (Kelvin)   2021-06-30 21:06:00
請去看實價登錄規則,轉約價也是要登錄的,你們公司怎麼做我不知道,前陣子才剛完成轉約,建商有特地問我們有沒有另外簽買賣合約,有的話要以此去申報實價登錄,沒有的話要寫切結書,建商不承擔申報責任,另外轉約價也是能貸款,銀行給我的鑑價只比成交價低一點,成數還給85成
作者: mfcke (drive)   2021-06-30 21:54:00
正常出租 哪有什麼認定問題 那應該是假出租 一次給足五年月月繳 哪有問題那不就每個都假實登
作者: paul76318 (Berial)   2021-07-01 04:04:00
政府的目的就是讓投資客覺得麻煩,希望預售市場降溫。至於到底會成功還是反效果,看了就知道啦
作者: chushengjen (大夜貓)   2021-07-01 09:00:00
請問,如果新買家堅持要重報預售屋實登,你們會怎麼處理? 會強制只能平轉嗎
作者: mfcke (drive)   2021-07-01 09:48:00
不賣啊
作者: chushengjen (大夜貓)   2021-07-01 12:50:00
這樣好怪,如果制度會強迫全體一起造假違約避房地稅,應該很快會被調整
作者: mfcke (drive)   2021-07-01 12:51:00
一定會調整啊 壓低交易量並不會改變市場反而無法真實反應市場漲跌幅限制 只是多花幾天到市場價格而已我舉例已經說得很清楚了這稅出來 就是賣不掉 買不到
作者: chushengjen (大夜貓)   2021-07-01 12:53:00
一般成屋實登,AB約應該是少數,如果預售實登AB約是多數,大莊家收不到錢還被媒體罵,應該會很生氣
作者: mfcke (drive)   2021-07-01 12:53:00
我只是做了一個交易 結果還變更窮 那誰還交易建材漲 土地漲 人工漲 是要怎樣平轉事實上就是持有稅才能把房價打下去
作者: paunch (胖)   2021-07-01 13:08:00
推樓上,可是漲持有稅,政府就準備換人當
作者: paul76318 (Berial)   2021-07-01 17:10:00
沒有成交就不會堆疊房價,政府這樣可以宣稱打房成功了
作者: gsw1728 (太郎)   2021-07-02 02:21:00
不錯耶,清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