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房地2.0 扣抵額請教

作者: beminaru (老胖子)   2021-08-29 22:29:44
物件內容:
高雄鳳山區 地坪24的3F透天
有花150拉皮並大整理
105年購買的 價格低於500
看了同條巷子鄰居的實價登錄狀況
a. 同一條巷子 隔壁鄰居
地坪43的鄰居 105年 法拍取得價格700 , 完全沒整理 ,
廢墟狀況草很高 110/6賣出1000萬
b. 同一條巷子 隔壁鄰居
地坪19.6 108/4取得 530萬 , 也是大整理
110/3 賣出 920萬
目前同一條巷子也有另外兩間鄰居正在賣
應該也是投資客買來大整理後丟出來賣的
開價分別是1250 / 1380 地坪是 19.6 一樣是3F
其中有一間快成交了 破千萬 (仲介眉開眼笑說的 應該八九不離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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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預計在持有6年滿後 開始賣看看
當初整修的時候有發票約 100萬 , 仲介費用約八萬 , 代書費用1萬
查了房地合一稅金2.0 自住第六年申請「自用」
就能取得400萬元免稅額,而超過400萬元的部分,才要按最低稅率10%課徵所得稅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 持有成本的計算
會以
(購買的房價+銀行繳掉的利息+整修費用(由國稅局評估認列)+仲介費+代書費)
當作我的持有成本 , 然後再由賣價 減去 這個成本後 ,
再另外比較是否有賺超過400萬 的免稅額嗎
舉例 算賣1000好了 , 當初購買價格加上零零總總粗略 算500萬
那稅金是 (1000-500-400)*10% 徵所得稅金對嗎?
2. 自用扣抵稅400萬 , 是持有到第六年 就開始有400萬免稅額
還是持有滿六年 才有400萬免稅額?
舉例 如果是 105.1.1買的 ,
a. 110.1.2 (持有五年 跨到第六年)
b. 111.1.1 (持有滿六年)
請問是從a 或者 b開始有400萬免稅額 ?
作者: k0939770752 (一歲一個月!棒棒)   2021-08-29 22:46:00
1.利息個人因素不可扣抵2.需自用滿六年,滿
作者: guojj ( )   2021-08-30 14:36:00
鳳山現在房價很高,請問整理好賣1000的透天3樓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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