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1-09-09 11:06:20※ 引述《nqj (黑貓)》之銘言:
: ※ 引述《obrag (歐布拉)》之銘言:
: : 最近房地合一稅新制
: : 許多人為了避免短時間交易導致被課重稅
: : 結果檯面上用原價轉移
: : 檯面下多出來的錢用現金交易
: : Ex.付現100萬、200萬...
: : 這麼做豈不是導致實價登錄失真了嗎?
: : 社區的房價明明漲了,實價登錄卻是原價交易...
: 真的有人看過這種交易?
: 目前看到的
: 都投資客預定獲利不變
: 稅金灌上去
: 然後還有人買單賀成交
: 基本上該報稅的報稅
: 不挑戰制度
: 最大贏家是賺更飽的政府
: 最大輸家是自住買方
: 投資客持平沒少賺
看到推文在說報稅問題,我們來討論吧。
財政部長:包紅包不用繳稅。不超過220萬不用繳稅。
新聞來源: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357368
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總值若超過免稅額220萬元,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
都那麼明確了,還一堆人在質疑。
即使之後會補這稅務漏洞,也是之後的事情吧。
財政部稅務入口,土地買賣贈與的定義與範例: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web/ETW118W/CON/513/7936124440363792475?tagCode=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9-09 11:09:00哪有漏洞你跟國稅局說我剛好包一個百萬紅包給毫無關係的賣家你猜會發生什麼事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1-09-09 11:10:00只要是任何贈與都適用,不是只有新聞的婚禮紅包。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9-09 11:11:00贈與有定義你不信可以試試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1-09-09 11:11:00好朋友中秋節快樂,我包中秋紅包他不行喔?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1-09-09 11:13:00樓上說的,就是很多人合法避稅的方法阿,分年贈與房地產避稅。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09-09 11:14:00首先你要符合贈與的定義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1-09-09 11:17:00我修個文補一個土地交易的例子好了
作者:
KrisNYC (Kris)
2021-09-09 11:22:00其實國稅局的編制專門查房地交易的就是那可憐的幾十個他們也是有業績要背的 你各位這種幾十萬內很簡單解釋的不要玩的太誇張被開專案針對 目前應該是不要太衰都沒事但如果太不長眼 那種貼著200萬上限的一直玩 哼哼...
作者:
F93935 (帥氣å°æ›¸ç”Ÿ)
2021-09-09 11:28:00高鐵上三百萬都查無不法了,在房仲簽約室撿到兩百萬應該沒事吧
大家努力檢舉投客,讓他們在國稅局黑掉反正就學國民黨潛逃中國債留台灣就好
作者: loveciel (ciel) 2021-09-09 12:18:00
大哥 你是不是不懂逃稅跟避稅差在哪 避稅只是不罰 但還是要補稅的
作者: RickyY (Rickyyang) 2021-09-09 13:30:00
檢舉自己登錄不實,這也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呆!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處網軍研發人員)
2021-09-09 14:14:00檢舉什麼? 新聞都說沒超過220萬不用主動申報了。
我只能說大家太高估國稅局人力了 一兩百萬的也要查整年查這個都差不完
提款帳戶 分多點提就好要查也是查入帳,這種現金的不會進銀行帳戶會花掉的同一堆攤販我講國稅局不知道在幹嘛都講幾年了...夜市還不是照樣不開發票還有那種上新聞賣坑殺遊客的也沒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