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業務需求要參與天龍國建案規劃
在戶數跟車位數的討論時
有人說一戶配一個車位
分配完後多出來的車位集中在一區(層)
給社區經營臨停用的停車場
可增加社區收入
這種模式在臺北市是常見的
但一戶配一車位等於是一戶只有一個車位用
社區明明有多的車位住戶卻不能買
但除非是小坪數的小家庭戶
不然一個家庭一個車位應該不夠用吧?
(Sedan + SUV或Fun Car + MPV)
去買附近車位哪比得上自己社區裡的便利!
我覺得主+陽大於31坪的三房以上物件
至少應該配兩個車位
這樣不怕車位不夠用
且應該在地下停車場規劃無線網路
如果有閒置車位就自行用車位APP即時出租
也能直接把閒置車位給社區一起經營停車場
社區住戶之間也可以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