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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打炒房,提案修正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將非自住用房屋稅率從1.5%
提高為2.4%至3.6%,今天上午審議通過,但其中因繼承取得2戶以內,稅率改為1.5%,以
因應少子化日趨嚴重的問題。
南市府所提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非自用住宅將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原本每戶稅率都是
1.5%,擬提高為持有5戶以下每戶稅率2.4%,6戶以上3.6%。建商因須有待售期,為3年
課徵1.5%,4年以上則比照一般戶的5戶以下2.4%、6戶以上3.6%。
日前台南市議會黨團針對市府版協商結果,持有1戶非自用住宅將課徵1.5%稅率,2到3戶
課徵1.8%,4到5戶為2.4%,6戶以上維持3.6%。建商部分,3年內課徵1.5%,4年以上
課2.4%稅率。
但市議員蔡育輝另提案指目前少子化日趨嚴重,如夫或妻因單獨1人繼承財產,反須繳納
更高稅率,對單獨1人繼承財產,卻非基於囤房為目的的納稅義務人不公,對於因繼承取
得2戶以內,課稅1.5%,非1.8%,有市議員蔡旺詮、周麗津、謝龍介、黃麗招連署,審議
時一併通過。
南市府所提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非自用住宅將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原本每戶稅率都是
1.5%,擬提高為持有5戶以下每戶稅率2.4%,6戶以上3.6%。建商因須有待售期,為3年
課徵1.5%,4年以上則比照一般戶的5戶以下2.4%、6戶以上3.6%。
市議員蔡育輝表示,所通過的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稅徵收率不高,只有
象徵意義沒有實質意義,效果不大。在稅率計算上應考量地段率、房屋標準單價,才能發
揮打房作用,就看市府明年討論後年的房屋稅調整,是否能拿出魄力。
財稅局長陳柏誠日前曾表示,原市府版本影響人數約3萬9千戶,照協商版本,因南市持1
戶非自用住宅者有3萬人,若維持原本課徵1.5%稅率,影響人數將大減為只剩9千人,恐
抑制炒房力道不足,進而影響修正條例維護居住正義的成效。
財稅局說,此修正法案曾於2019年經議會撤銷,為使囤房稅制更臻合理及符合民意,此次
提案前已積極溝通,尋求社會各界共識及支持。
這次南市推動囤房稅經多方努力雖未如預期以市府原規畫版本通過,而以政黨黨團協商版
本通過修正法案,但以建置多屋族多繳稅的量能課稅觀點,已是起手式,也代表著市府平
抑房價的決心。
財稅局表示,透過與中央攜手合作多管齊下,藉由中央的房地合一所得稅2.0、金融貸款
管制措施及實價登錄2.0,地方施行囤房稅,並嚴加取締紅單交易,打擊炒房,希望讓房
市回歸健康發展的基本面,使全體市民共享市政發展的成果。
心得:
不知道台南市囤房稅是不是用來故意證明囤房稅無用論的XD
台南囤房稅只課個人
建商要持有3年以上才會被課到
會有效果才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