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小小看法 應該很多都不容易執行 歡迎指正喔
: 1 預售屋簽約後到成屋貸款前禁止轉讓,此舉拉長資金卡住的時間,應該能擊退一些想短
: 線炒作者。
預售屋還有另外一個問題,就是散戶沒有辦法得到預售屋銷售的消息,很常被代銷、仲介
還有一些所謂的會員封盤買走,到了最終消費者的手上常常都是第二手或者是第三手,因
此如果政府比照實價登錄網站建立一個預售屋公開資訊網站,建商開賣前必須去上面登錄
所有的戶數跟房型,然後每次賣出都要到上面登錄買家資訊,然後這些資料就可以做交互
勾稽的作業,例如某買家超過幾戶就要被認定投資行為,甚至可以直接產生發票以及買賣轉售繳稅歸戶?大家覺得如何?
: 2 第二房開始貸款限制成數50%或貸款只能貸10年內,讓想投資的人貸款受限必需拿出更
: 多資金。
同意。金管會是在睡覺嗎?因為現在寬限期過後再轉貸另外一家銀行可以再重新跑寬限期
,這樣貨幣乘數可以說是無限大、難怪有那麼多熱錢,房子變成非常高槓桿的投資。因此
也要限制轉貸後不能重新計算寬限期,不知道我的認知有沒有錯誤?還有第二戶的利率也
要調高,乾脆就一倍好了?
: 3 第三房和土地不限年限交易都要課45%重稅,搭配第二點避免有錢不用貸款的人買更多
: 的房和地去壟斷。
建議也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例如房屋土地稅是按市場現值,美國的財產稅都在一到兩趴
,而且會調整,2%財產稅的地方房價都只有一%財產稅的一半。
還有台灣人喜歡囤房有很大的原因是因為遺產稅計算的房屋價值遠低於市價,留現金給小
孩根瘤房子跟小孩課的稅差非常的多,因此建議遺產稅要用市價計算。但可能有很多人沒
有現金可以繳交,我想到的配套就是遺產繼承的房子要註記,等到將來轉手的時候,須按
賣價課遺產稅的差額。
: 4 賠售者增加獎勵退稅,怎麼退還沒想到。
目前市面上的紅單轉讓,投資客直接說要實拿多少,實拿的部分÷0.45就是投資客訂的差
價,因此稅金全部轉嫁到買方身上,所以反而造成預售屋價格漲更多,建議這部分如果是
自住的話應該要退給買方,可以用有沒有入籍來評定?另外建議這部分的稅也要專款專用
,例如增加社會住宅的供給量。
: 5 房屋從現在開始有交易都要簽條約,
房屋一次交易就要+6 %的仲介費也會墊高價格,理想的狀態是去中間化,但應該會因為利
益牽扯太大無法執行。
現在房市行情其實是利率引起的,從之前的三% 到現在的1.3%,每個月的負擔其實沒有差
太多,所以房價翻倍或者是翻三倍,也是正常的現象。現在剛需的人都不看總價,只看頭
期款跟每月負擔了...還有房子也是存在套利空間,每個月的租金還貸款加本金,增加很
多投資行為。理想的方式是增加其他的風險投資,如果這些投資的報酬比房地產高熱錢就
會流過去了,但目前並沒有理想的環境,這也是造成資源配置的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