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的東西沒有所謂參考價值
就是你爽就好
會計角度有攤提折舊,到最後一個殘值
也就是東西報廢回收的價值有多少
而房屋最大殘值就是土地
土地沒折舊問題,政府調高公告現值=背書漲
再來偉大土增稅99%轉嫁
另外還要考量通膨
舉一個簡單點的例子50年前買的公寓買30萬一間
現在拆除重蓋,廢五金的價值會大於30萬
還有你可能不相信
2019的汽車不少台2021賣掉,價格比當初辦到好還貴
更不要說勞力士
好啦最好理解的
我2008買了台積電跟中華電,當時價格50元各一張沒賣出
現在可能用50賣?
如果是你你願意嗎
20年前買的金項鍊,2萬現在市值10萬
你2萬賣給我好不好
你成本才2萬還有折舊
※ 引述《tolru (午後的曳航)》之銘言:
: 先祝大家新年快樂
: 一直很納悶的是建商與仲介常主張人力及原物料成本高揚
: 為反映成本不得不調高房價,這可以理解
: 但許多40年甚至50年的中古屋開價根本不遜於新成屋
: 為何會有這種現象呢?當時取得與建造成本難道不是應該低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