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多來,學習到了許多老公寓知識,
入手了幾間老公寓二樓,
未來10年內先走出租模式,等每個小孩長大後再平轉給小孩,
出租對象估計應該以小家庭為主流,
想請教版上的前輩先知:
下列哪一種狀況的出租較符合目前市場需求?
Case1:空屋出租,只附冷氣、熱水器、瓦斯爐、排油煙機
(每月租金比市價行情便宜3000~5000元)
Case2:附家具出租(除上述外+冰箱、洗衣機、沙發、床、餐桌、衣櫃、書桌..)
大家覺得哪一種出租方式比較好出租?
PS:地點在新竹東區(培英國中附近)、北區(湳雅大潤發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