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5406535
各位大大好,這則新聞提到
「將租金補貼申請戶數「轉台」到包租代管,轉軌後契約租金即為租金補貼的簽約租金,
無須受到市場租金打8、9折的限制,讓租金補貼房東及房客順利轉換至包租代管。」
我的解讀是,轉到包租或代管後:
房東收的租金就是自己預設的價格,不會再因有包租代管的委託服務,而使租金必須打8
、9折
例:預設收房租一萬,實收仍是一萬
房客付的租金仍然跟原本有收租金補貼的金額一樣
例:原本給房東一萬,政府租金補貼三千,轉台後付房租七千
請問以上的解讀有誤嗎?
若有誤,請不吝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