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gimoto5566 (馬丁)》之銘言:
: 最近跟一個覺青朋友討論台灣房地產問題
: 他說他看過日本的租屋制度與法規
: 認為台灣租屋客應該跟日本一樣受保障
: 使用者有其權
: 房東收回房子或是更改契約必須經過法院裁定
: 不可以擅自更改
: 而且還要付一筆錢或是幫房客處理下一個住宅需求
: 因為越談越沒有共識 就結束了
: 台灣法規應該跟日本走同樣的路嗎 有卦?
一堆製杖覺青齁
真的是自助餐吃到飽欸
要抄國外都不抄好抄滿,想要的夾不想要的不夾
https://i.imgur.com/7FgGIXv.jpeg
去日本租屋
還有什麼禮金、給擔保公司的擔保費、住宅保險
全部學起來啊,你們全部去繳額外給擔保公司的費用啊
馬的哩自助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