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人
但是因爲工作南漂到高雄小港租屋(目前預計4-5年不會換,單身)
工作護理師大概年收保底會有65萬不包含其他夜班津貼,紅利獎金年終)
(額外投資股票...套牢跟一點點美金定存)
在台南也租屋
現在高雄又在租屋(厭倦以及不想繳6000+給房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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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是建議,小港找一間套房或是老舊公寓300萬上下(30-40年?至少現在膝蓋健康可以
爬樓梯。先求有之後是自住,如果之後離職再賣掉買台南??(不然薪水永遠趕不上房價
起飛)。
還是我應該買台南小套房租給別人呢?自己繼續南漂賺錢錢
困惑中~希望有大大們可以提供建言:)
謝謝各位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