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godo (jugo)》之銘言:
: 買方已於8/2與我(賣方)於某仲介公司簽訂買賣合約,且已壓定2個月後交屋給買方。
: 買方於8/5將10萬斡旋金匯入履約保證帳戶。
: 由於我也有買房子,但尚未裝潢,所以合約內有註明”買方同意賣方於交屋日後起算,
回
: 租一個月”
: 但今日仲介來詢問我,由於買方貸款問題,買方要求我於9/15清空房內軟裝的部分,需
1-
: 3天的時間,供買方銀行來屋內拍照。
: 由於仲介人還蠻不錯的,說這1-3天會送我一家四口住飯店,所以當下也沒想那麼
: 多,就答應了。
: 但事後想想,覺得有點怪,銀行理當只需房子的地址以及買方個人條件,即可評估貸款
成
: 數,為何需請我淨空屋子?
: 晚上查了一下網路,很有可能的原因就是要我清空房子供買方驗屋。
: 但,買二手屋的話,賣方本來就有幾個月的追朔期啊…..
: PS.仲介之前有提過,買方似乎是投資客,不知是否有關係…
: 請問各位前輩們,有遇過這樣的狀況嗎?
8/15更新:
先謝謝大大們的回覆!
最後銀行在8/14來拍各空間的現況(未整理),然後預計9月中會再分別拍各空間整理過後
的情況。
到時仲介也會來,要拍客廳時,就把沙發移走。要拍房間時,就把床移出拍照視線外。
再次謝謝大家!